在和 x 分手后的第一千三百二十三天零七个小时的第三十二个分钟,
又一个人去看了我们曾经一起看过的摩天轮。只是这次,除了站在远处拍相片,
我还排了二十三分钟的队伍,最终如愿以偿地捧上了那尝起来甜的令人发腻的大份爆米花,
然后呆呆地坐在摩天轮上,看了一下午的风景。我不是一个喜欢排队的人。
所以我从来不在放学路过那家喜欢的小吃摊时驻足排队。大多数时候,
我喜欢在深夜完成作业以后,一个人在灯光时明时暗的城市里走上大半小时的路,
专程再跑到店里。尽管经常因为时间太晚,赶上当天小吃卖完的情况,
我却并不因此而觉得沮丧或者懊恼,只觉得自己是在践行行万里路的格言,
全然当做是给了自己锻炼身体的契机。这次拍照的地方,居然和上次大致相同。
我本来没想这样,可当我的目光不小心落在那棵喷了白色油漆的树上时,不知道为什么,
我的腿就开始不受我的控制了。于是,我被吸引着走了过去。
这棵树的白漆好似没当时那么亮了,可树的一侧有排掉了半边原色油漆的长椅,
它的模样倒是比我记忆里的更崭新上一些。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和我的记忆都死得太快,
所以才显得它崭新。x 就坐在那个长椅上,一只手搭在椅背上,
另一只手朝着镜头做着搞怪的动作,而我当然是负责把这美妙的一刻给记录下来。先生,
这边不允许抽烟!哦,好的!不情愿地掐灭了手中的烟,
尼古丁的刺激没能成功把我从迷离的状态中叫醒。今天是个万里无云的晴天,
可我却还处在一片浑浑噩噩的乌云里,这是只悬挂在我一个人头顶的乌云。这里发生的一切,
对我来说恍如昨日,又远得好似恍如隔世。记得走的时候,
她把还存着我们共同回忆的相机留给了我。说真的,我特别想不明白。
是这段感情对她来说压根就无足轻重?那我是什么,是笑话吗?又或者,想得积极乐观一些,
或许只是在她收拾东西的时候,恰好忘了把桌子上已经准备好带走的相机拿走而已。
尽管对于她的这个做法我有着诸多的怨言,但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理动机,
在这趟单人旅行前,最后一个寂静的深夜里,
我又鬼使神差地把所有东西乱糟糟地从箱子里面翻了出来,然后,
把那个相机塞进了我行李箱的最底层空间。我用尽了所有的东西,只是为了将它盖住,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猜测,我之所以这么做,
应该是不想让这个相机就这么明晃晃的一直在我眼前出现。毕竟,要出门旅行,
总免不了要将行李箱反复打开,而这个银光锃亮的相机里,却又藏着我太多太多的回忆,
那都是些不可言说却又令我如此难忘的回忆。我在摩天轮上呆的有些许无聊了,
于是拿出了手机,找个人说几句话。所以,我应该找谁呢?总不能......犹豫再三,
还是把对于这个问题最初蹦到我脑子里的那个解决方案给 pass 掉了,
因为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我要做个有骨气的男人。可现实情况却是,
我已经被她拉黑很久了……于是,我就在手机上拍了张照,发给了刘言,告诉他,
我最近觉得自己压力太大,索性出来散散心。刘言是我的高中同学,上大学之后,
我们就不在一个城市生活了。但每次觉得自己心里有烦心事儿的时候,
就喜欢跑很远的路过去找他聊聊天,仿佛这样就能缓解我心底的痛楚。美中不足的是,
这丫的每次都不愿意和我喝酒,无论我怎么央求他,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我猜,
他大概是怕喝不过我,让自己丢面子吧!笑话,我怎么会嘲笑他,真是不知道我的为人。
他还特别讨厌我直接叫他的大名,但我并不想理会他,每次见他的时候,
我都一直刘言刘言地这样叫他。而且,有时候把他逼急了,居然会翻脸不认人!
我记忆最深的,他会一直说着什么,自己不是我的同学啊,不要和他吱哇乱叫啊,
还说让我有病就去吃什么药什么之类的,总之就是喋喋不休。不一会,
我就收到了他给我的讯息。又跑去长市了?心情不好可以来找我聊天,
别总一个人闷着不吱声!感觉到自己被人记挂,心情一片大好,
看来给他发信息真是个不错的决定。可我还是笑着呛了他一句:找你有什么用,
你又不陪我喝酒!朕要你有何用!我虽这样说,可我的心却是暖的。这丫的,
要不是说自己有事只爱找他说呢,每次都能把自己焦躁的情绪给抚平!但是话又说回来,
什么叫又?这不是对我人格的诬陷吗?好吧,既然出来玩,索性大家就都坦诚一些,
不过我好奇的是,他怎么知道我之前还偷偷来过几次长市?也不能说偷偷吧,
毕竟我一没偷二没抢,只是,
这样岂不是让读到我讲的这个故事的朋友们觉得我是个言而无信的人?
什么一千三百二十三天,骗子!夸大其词,伪造深情人设!搞得我很尴尬嘛。不过,
请容许我为自己不算辩解的狡辩上一句:几年来,其实我自己的记性一直都不太好,
所以很多事情我都记不清了。也是刚刚看到他发的信息,我才想起了这些事。好吧,
扯得好像有些远了。总之,除了总是开玩笑说让我吃什么药让我总感觉被冒犯之外,
这家伙算是我最好的同学兼哥们,也兼兄弟。不过有机会,
我一定要和他好好说一下这个问题,让他不要再开自己的玩笑!透过摩天轮仓上的玻璃窗户,
我继续窥视着外面的世界。这些年,我养成了随手刷短视频的习惯,
一方面是这东西在当下的确很火爆,而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我觉得这玩意也的确很有意思,
我甚至可以看着它乐个不停,然后一整晚就能很快过去。
以此来打发我在平静而又漫长的夜里从内心深处生发出的那种百无聊赖的平静死感,
或许真的是个不错的选择。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寂寞吗?对,说得直白一点,
就是寂寞,我讨厌寂寞。在茫茫的夜色里,我真的很害怕寂寞。可是,
又会有谁不害怕寂寞呢?我们都害怕寂寞。迎着阳光的刺烈照射,
我居然刷到了一条非常应景的视频,这条视频的文案是故地重游就像是刻舟求剑。
这一刻,我的心狠狠颤动了一下。故地重游,我现在不就是在一个人故地重游。
这也让我猛然间想起,自己出来玩是为了散心,
那为什么又要纵容自己选择了这个令我如此伤心而又难过的地方?
这里其实不是一个很好的游乐场,而是我爱情的坟墓。好吧,
我可以不小心眼地可以承认这地方的风景它确实不错,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不厌恶它,
不讨厌它!我真的讨厌这地方!我现在对它的感觉已经坏透到了极点!我所在的摩天轮,
一直以那种不快不慢的均匀速度,按照固定的运动轨迹旋转着,所以我一会靠近地面,
一会又远离地面,而这靠近和远离,又是蕴含了某种规律的。我更喜欢远离地面时的情形,
因为这时我能有更加宽广的视野来俯视地上的一切景观与一切的人事物,
好像这样从高处俯瞰,就能将我重重的全部心事忘却掉。可我还是没能说服自己。
其实我不喜欢靠近地面,也不喜欢远离地面!无论是靠近地面,还是远离地面,
自从刚刚想到它曾是我爱情的坟墓以后,时间每再多过一秒,
我对这里的厌恶程度就要再多增加一分。我必须承认我真的已经在这里待不下去了!
如果继续停留在这里,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彻头彻尾的非人道主义残忍折磨!于是,
我开始迫不及待,从摩天轮旋转到它的最左端开始,一直到它滑行到最下端的出口处,
我以蹲踞式起跑姿势足足等待了近五分钟,时机一到,我立刻从我所在的轮舱中冲了出来。
这五分钟,应该算得上是我度过的最漫长的五分钟,他漫长得甚至就像是过了五年。五年,
你知道这五年我是怎么过的么?这种感觉就像是你和一个你爱的人待在一起,
突然间得知她做了对你来说很过分的事情,让你全然无法接受!
你对她的感情也随之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从喜欢和爱慕到憎恨与厌恶,于是,
你决定立刻从这间只有你们两个的屋子里离开,再多待一刻下去,对你来说都是一种侮辱!
令你更加愤懑却无可奈何的是,你们所在的这间屋子的房门却被上了定时的锁,
只能等五分钟后它才能被打开!无边无尽的思绪在我心中依旧不断地翻涌着,
已经走出很远的路,我才终于松了口气,这时我居然已经累的走不动路了。最近几年,
我不仅记性变得不好,身体居然也越来越弱了。
我把这件事归因于我现在慢慢学会了喜欢排队这件事情,而非像以前那样,
非要等到黄花菜都凉了的时候的时候,再费力不讨好地去那已经卖完了的,
空无一物的小吃摊上驻足停留。因此,我便不能再行万里路,也不能再有锻炼身体的机会。
可至少我能确保自己可以吃到喜欢的小吃,而不是被告知小吃已经全部都被卖完了,不是吗?
对你来说,又是哪种情况更遗憾呢?瞧,之前我可是学校长跑冠军呢。不过,我并不在乎。
在机会还没走远的时候,即便是费了一些力气,排了一些队,也得把它牢牢抓住,
坚决不能错失任何可能性。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么?为什么曾经的我自己却不明白?
我对自己曾经不明白感到不太明白。我是一个不大注意卫生的人,
所以我很自然地就近找了附近的一片草地,接着一屁股爬了上去。
我有意把身子背对着刚刚停留了很久的摩天轮,
好像这样就能掩盖自己仍旧没有离开游乐园的事实。我难逃我爱情的坟墓。
时间已经很久远了。我记不太清那天是因为我的拍照技术太差,
又或者是因为我忘了 买 x 最喜欢的大桶爆米花给她,她居然很生气!
这直接导致了我们本该完美无憾的旅行不得不遗憾地提前结束。为什么呢?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算了,可能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也不想管这么多了。
难道这么多年来我都不能思考清楚的问题,现在就能思考得明白吗?
但此刻的静谧时光却是我实在不能辜负的。阳光的明媚照耀着我,有微风拂面,
让我感到十分的舒爽。舒爽到让我情不自禁地闭上了双眼,将双腿盘踞,将双手敞开,
在和煦的春光里,平静又快乐地感受着自然的生机与美好。我真的快乐吗?我不清楚。
可至少这一刻,我是无忧无虑的。我记起来了!这,才是我出来旅行的目的!滋滋滋,
一阵流水的声响从我耳边传来。我猜,可能是管理草坪的工作人员正在此地辛勤地工作吧!
真是些尽职尽责的可爱的人!但我这么大个帅哥坐在这,真的就不能先提醒我,
等我离开这以后再开始往草坪上浇水吗?虽然是我践踏草坪在先,
可与我为了与自然亲近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相比。这可爱的人简直是一点素质都没有!
我已经摸到了小腿上湿湿的水渍,所以我睁开眼睛,准备发怒呵斥。
结果却刚好看到一只短腿柯基将自己刚刚抬起的后腿放了下去,
然后蹦蹦跳跳地从我面前离开了,期间还不忘回头看我一眼,那眼神,
我觉得应该是在向我挑衅。我*你*!我一下子就暴躁地从草坪上跳了起来,
人我收拾不了,你个汪汪我还收拾不了吗?我准备追上去,
我势必要让这只没人要的狗子搞清楚,他刚刚究竟做了一件多么错误的决定!不好意思啊,
你没事吧!柔美的女声出现在了我的耳朵里,我怔住了。啊?这声音?
一只脚已经迈出了老远,而我的另一只脚却受到了这突然出现的声音影响,还呆愣在原地。
我的两只手臂尚且是半摆的状态,刚好是一个非常夸张,又十分滑稽的起跑姿势。
盈盈的笑声再次从我的耳边传来,这清脆的笑声同样令我感到熟悉。只是,
这次我终于能够确定刚刚不是因为我太过思念,所以才产生了某种幻听。我犹豫着,
却又期待着,一点一点地朝着身侧的方向看了过去。这,就是我和 y 第一次遇到的场景,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充满了喜剧色彩。你或许会问我,为什么他们一个叫 x,
一个叫 y 呢?是因为他们都是外国人吗?当然不是的。并且,也不是因为我记性不好,
从而导致我忘记了他们的名字。世界上的其他东西,我都可以不记得,
可至少他们的名字我不应该忘记。我不能忘。一开始给她起名叫 x,
是因为现实里没人用字母来当名字,这样的话,我的逼格就要更高一些,
好让我的回忆显得比较独家。后来想了想,
数学上的 x 轴和 y 轴横纵贯通了平面直角坐标系的全部,
我又何尝不是平面直角坐标系。
x 和 y 两个女人也贯通了迄今为止我这不算太长也不算短的全部人生。读到这里,
可能你也看出来我并不是一个多么胸怀大志的男人,
尽管之前我曾说过我要做一个有出息的男人,那么请你像我的记性学习一下,
就快要忘掉我曾经说过这句话。不客气的讲,我的家境可以说相当的富裕,从小到大,
过得是让别人羡慕的那种生活,打我记事起,想要什么就有有什么,
从来没有因为物质方面的原因有过任何烦恼。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我自食其力,
说服父母将中意许久的迈巴赫买给我作生日礼物。从此以后,有人开始管我叫少爷,
听着别人这样称呼我,一股莫名的优越感倒也从心底生发出来,
倒也自认为担得住这一句少爷。不过是那种沾了父母光,自己没什么本事的二代少爷。
以后会把家产败光的那种。令我感到可惜的是,
父亲那部分足以让任何一个穷小子白手起家的强大斗志基因,本人没能有幸继承,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我只愿意做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只是纵酒笙歌,倒也潇洒快活,
不虚此生光阴。不过,这个只是我潜藏在在心底的远大理想,事实上,
受制于我那可恶的与经济实力不甚相符的道德责任感,本人一直走的都是纯情路线。
闲话少叙,聊回正题,从我当初扭头看到 y 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深深地,
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她。没办法,谁知道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嘛,
虽然我和英雄这个词儿也不沾什么边。可美的姑娘我见得却不少。
其实最重要的原因我一直都没好意思和她说,她的容貌居然长得和 x 极为相像。
说是极为相像,倒也是有些委屈她了,确切地来说,她简直就是 x 的复制人,
两个人的相似程度可以高达百分之 99.99%!不仅是长相,她的一颦一笑,
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那种气质,无一不和 x 相像。我想,
千万不能让 y 知道了我是因为这些原因才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否则,
一定会对我们坚若城墙的爱情产生巨大的冲击与威胁!一开始与她相处的时候,
我简直不敢置信!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发生?
我曾不止一次地轻轻抚摸着她娇俏的小脸蛋,替她把耳边随意垂下的凌乱发丝拨弄齐整,
对着她的耳朵轻声细语:你是真实存在的人吗?为什么会有巧的事情发生?每当这时,
她那张美的过分的脸上就会显现出丝丝的怒意,却又一本正经地紧紧攥住我的手,
把它放在自己柔软的怀里,恼怒又无比肯定的说:我!活生生的人!哪有什么巧不巧的,
我们是命中注定相爱!什么也阻止不了我们!她大概以为我说的巧事是我们的恋爱吧,
但我永远也无法为她指证这件事。天杀的,
这迷离科幻却又充斥着浪漫主义色彩的精彩故事就这样真实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高兴坏了。
我想,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苍,所以我才有了这个弥补过错的机会!
我现在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有一天,y 突然问我,
你还记不记得咱们第一次遇到的场景?我笑着喝了她帮我热的牛奶,
无比清晰地回忆道:记得,怎么会忘记!小布滋了我一身尿,我准备追上去收拾它,
结果一转头就碰到了它的主人嘛。我的脸上全是笑意,
而听到有自己什么事儿的小布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一溜烟就跑到我们脚底下,
距离差不多和那天小布与 y 的距离相当。我低头摩挲小毛茸茸的毛发,
它享受地翻身躺倒在地,伸着舌头吐着口水,可爱的四肢随着我的挑逗而不断摇晃摆动。
小布!不要舔我!我原本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战士,可也就是在那天,
我也开始相信前世今生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了。当时,我扭头看向 y 的时候,
我们都没有说话。我是当时就直接愣住了,而 y 好像本来想说些什么,她原本已经开口,
但不知为何她却欲言又止,最后也只憋出了一句: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汪,
汪汪。小布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回了 y 的脚下,把 y 护在身后,
警惕防卫似的向着我乱叫。这狗还挺管用。乖,没事的,没事。
y 低头安抚了进入战斗模式的狗,又抬头看向了我这只饥渴已久的单身狗。看看不要紧,
可我们居然就这样看对眼了。大约五秒钟之后,她笑了,我也跟着笑了。而之后的一切,
时至今日我都觉得他们发生得太自然了。我们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经常一起聊天,
约会吃饭,然后,一起深度交流运动。似乎一切都没有什么波澜,中途也没遇到什么阻力,
就像是已经被写好的剧本,只等待着被演绎成电影。我有时候会想,
为什么这一切都这么顺利?顺利地太过自然,不费吹灰之力,好似水到渠成一般,
我愿意用虚幻的泡影来形容这种感觉,可它却是真实发生的存在。可我有时候也想,
为什么我要反复纠结于一个如此微小的问题呢?顺利,又有什么不好?
为什么我就不能安心知足呢?于是我开始觉得我现在很幸福。
再也没有比这段日子更幸福的了。我决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切。y 和 x 一样,
都是很有仪式感的女孩。27 岁生日,我收到了来自 y 的一束白色玫瑰,
除此之外应该还有一些东西,又或者没有,我都不太记得了。
唯有这束花是最令我记忆深刻的。除了父母外,
这应该是我不长不短的人生中收到的第二束鲜花。至于第一束是谁送的,
相信也不需要我再多说。我很喜欢这束花,但我还是调侃 y:送我玫瑰,
这么没有新意啊!可直到它在家里放得太久,变得腐败发臭以后,
我才依依不舍地把它扔掉。y 很细心,观察到这一幕之后,她就温柔地握着我的手,
踮起脚尖亲吻了我的脸颊,柔声对我安慰:涧,不要伤心,以后的每年生日,
我都会送你一束没有新意的白色玫瑰。不得不说,y 同样拥有看透我的本领。
而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被人看清需要的感觉了。相识之后,
我们很快就变成了彼此最亲密无间的爱人。有时,我会对 y 说,有我在,
你大可不必继续工作,我们有钱,有很多钱,可以随意地做我们想做的事情,
不必因生计而谋求那半两碎银,从而蹉跎了我们的大好青春。y 却对我说的话嗤之以鼻。
她说,她喜欢自食其力的感觉,而且作为一名画家,
画画是她真正喜欢、真正享受的事情和事业。她不让我再说出类似的话,于是我乖乖照做。
她是一个多么务实且有追求的美丽女人啊,她懂得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不像我,庸碌又无为。
我觉得,我一定是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的人。我为自己有运气与她相爱而感到幸运。
我看过她的作品,我也常常喜欢欣赏她的作品。说起来,你可能会觉得我矫情。
可我真的可以精确地读懂她的每一幅画作,我说的是每一幅。在我眼里,
他们不是一幅幅孤立的画作,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灵魂,无比真切的,
他们都在各自宿命的孤岛上,美丽动人却又专注无比地阐述着各自的故事,
无论他们所讲的这个故事在你看来是否足够精彩,不可否认的是,
他们都富含着璀璨的生命力。我对这些作品的深度理解,
时常让我产生一种不真切的想法:就好像这些作品其实是诞生于我手。
可作为一名合格的男友叠加无所事事的富二代,
我自然不会将她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就这么私自据为己有。即便我常对她说,我们亲密无间,
不分彼此。每当 y 花费了相当多的精力,完成了一幅很好的作品之后,
我都喜欢轻轻把她抱在自己怀里,也不顾及她粘在自己身上的颜料尚未清洗,
就紧紧握住她的手,指着色彩鲜艳却未完全干涸的画像,笑着对她讲:你看,
虽然画是你作的,可读懂画的却是我!像不像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我努力地试图证明我和 y 并不只是普通的生活搭子,
更是彼此灵魂想要发出震颤时不可或缺的动力引擎,有了彼此,
才更能相互生发出对方那磅礴的生命力,缺少了谁,都是不完整的。每当这时,
y 基本不会怎么说话,她一般会握着我的手,然后笑着转过身来,
任凭我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如何亲热也不反抗。然后,就会趁我不注意的空当间隙,
朝着我的耳朵里呼呼吹气,弄得我浑身痒痒的,于是便发誓跑遍整个屋子也要将她抓住,
然后势必狠狠惩罚她!你怎么这么烦啊!电话接通,
我不耐烦的声音透过电话传递到刘言身边,声音平添了几分冰冷,多了几分疏离。
我小心翼翼地扭头看向专心作画的 y,还好,我没有打扰到她工作。
于是我便贼心虚似的从客厅跑到了卫生间,将门关好,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刘言,
你有种。声音虽低,可听出我说话时那种恶狠狠的态度却并不难。亏我还把你当兄弟,
最好的兄弟!我这好不容易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你就这种 b 态度是吗?
我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我不能理解他的举动,我的声音不自觉地又大了起来。而后,
我又冷静下来了。因为我好像听到,客厅的动静变得有些微弱,可能是我的声音太大,
把 y 给吓到了?我得赶紧把这该死的电话打完,然后出去安慰可爱的小 y 宝宝。
可我的态度越是暴躁,电话那头的刘言就越是沉默。我甚至清晰地听到了他叹息的声音。
哎,我知道,我现在再说什么你也听不进去。不过这样也好,
起码你可以平平静静地生活。这或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几里咕嘟,你说什么呢?
我对着屏幕疑惑地质问道。听起来,他好像开始有些认同我的做法了,但我还不是很确定。
没什么,小涧,把自己照顾得好好的。刘言的回应隐约给我一种他在隐瞒什么的意思,
可不等我再细细追问,他就把电话给挂断了。嘟,嘟,嘟。我摇了摇头,这个刘言,
不知道在搞什么东西。我把他当做我的好兄弟,在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的人生大事告诉了他,
想让他来分享我的喜悦。要这丫的也是够闲的,知道了这事儿,
在网上和我说句吉利话也就得了,老大个人了,居然直接撇下自己的工作不干,
直接飞过来找我了!可我也理解他的做法,毕竟之前我们都是同学,他也见过 x,
现在我和他说我遇到了一个和除了名字之外,一切和她一模一样的人,
可能他也想验证一下我是不是在夸大其词,还是有什么臆想症。我觉得吧,他这人挺仗义。
他小时候经常来我家玩,所以,我父母也都认识他,现在这丫的和我父母离得近,
时不时还帮我照顾照顾他们。可我觉得他也挺小心眼的。我觉得,
大概就是因为他来找我的时候,y 对他爱搭不理的,态度非常冷淡,所以他才怀恨在心,
在背地里和我说 y 的坏话。可是,我怎么会听他所说的呢?y 是我的女朋友,
以后我要娶她为妻,让她当我的老婆,对旁人冷淡一些,我巴不得呢。
虽然 y 在刘言来找我的不到一天的时间里,的确没有和他进行过一句话的交谈,
但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件大事。起码作为我的好兄弟,犯不上,
也不至于就因为这事儿对 y 有这么大的怨言。况且,同是作为男性同胞,
不应该坚持贯彻劝和不劝分的原则吗?所以我劝他,肚量大点,毕竟,男人嘛。嘟,嘟,嘟。
房间里安静地可怕。我回过神来,内心突然生发出一种不祥的念头。把手机塞到兜里,
我疯也似的冲出了卫生间。不好!y 居然真的消失了!
她一定是听到了我和刘言的谈话内容,然后生气了!我就知道,
什么事儿都不可能这么一帆风顺,再有缘的两个人,也要经历各种挫折和考验才能修成正果!
瞧,我和 y 的考验来了!我还是在心底默默咒骂了刘言。这丫的,
怎么不算是给我没事找事呢。这是要害兄弟我丢失甜甜的爱情!
我情绪低落地坐在沙发上低着头,两只手在膝盖和大腿的支撑下把头发挠得乱糟糟的,
好像这样就可以抚平我此刻嘈杂不平的内心。心底正苦恼着,却听到了钥匙转动门框,
开锁的声音。亲爱的,你怎么看起来闷闷不乐的?我惊讶地抬头看去,
天使一样的 y 一手提着刚买回来的菜,一手正低头换着鞋,还不忘抬头对着我笑。终于,
我如释重负。这时我忽然想起,y 差不多每天都是这个时间点出去买菜,
只是因为自己记性不太好,刚刚又忘记了而已。完全就是标准的贤妻良母嘛。
我心里非常高兴,有这样的女朋友,真的是我的福气。
虽然我们完全可以花钱雇一个人专门来解决我们所有的吃饭问题,
可 y 却觉得亲自给自己喜欢的人做饭是一件很有幸福感的事情。听了这话,
我觉得心底暖洋洋的。y 把菜放回厨房,走到沙发前,
熟练地伸手将我指尖夹着的香烟掐灭。少抽点烟吧,对身体不好,
我还想让你多陪我两年呢。好,我会一直陪着你。当说出这句话的时候,
我释怀地笑了。可也就是在这一刻,我看到 y 的身影好像恍惚了,就像是电影情节里,
肉身已经死亡的人物,灵魂也即将要消散成无数的碎片,迎着灿烂的阳光随风而远去。
我疯也似地从沙发上冲了起来,一把抱住了正含情脉脉看着我的 y。还好,一切是真的。
刚刚虚浮的光影此刻再度幻化成俏丽的人形。还好,还好,这就是实实在在的 y,
一点没错!我的眼睛就是尺,这球是大是小我一摸便知。我最近总是患得患失,
我应该是最近太累了。看着我憔悴的模样,y 很是心疼。她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
又用双手捧住了我的脸颊。乖,我不想看你这么累,你还是做你自己最好,
做最明媚的你自己吧。y 的眼神是那么决绝,
我所有不安的情绪也在这一刻得到了彻底的舒缓。在 y 的搀扶下,我回到了卧室,
躺倒在舒服的双人大床上,来了一个酣畅淋漓的睡觉。今天我的入睡异常顺利,
记得之前我明明是一个容易失眠的人,在孤独的夜里,我常常彻夜难眠。现在我才知道,
原来我是太累了。这段时间我一直对自己不好,把自己逼得太紧,或许我不应该这么对自己。
y 太优秀了,优秀到让我望尘默哀。说不自卑那是假的,似乎除了比 y 更有钱,
我再也没有什么地方能拿得出手,能配得上她。于是,我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
尽管之前我把自己逼得太累了,可我决定不停止自己的步伐,我要变得优秀起来,
我要配得上美丽的 y。所以,在写下一封告别信后,我就离开了 y 的住处。
本打算在小区里租住一户能看到 y,但 y 看不到我的房子住下,
可我担心某天我透过窗户,看到她那失落的神情后,我会控制不住回去拥抱她,
那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就全都功亏一篑了。尽管我在信里说得很明白,
等我认为自己变得足够优秀,闯出一番事业之后,就回去找她。但我仍然明白对她来说,
这样的做法究竟有多么不公平,但我别无选择。亲爱的 y,请你先不要着急,
等我快快变好之后我就来找你。一年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
我如愿以偿地达到了自己期望的高度,取得了不错的成就。猜猜我选择在哪个领域发力?
好吧,倒不是我有意地与 y 拉近距离,所以才选择了成为她的同行。
只是在和 y 最初分开的那段日子里,我一直心如刀绞。我反复痛恨自己,
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决定?这既是对自己来之不易才取得的幸福的践踏,
又是对 y 的辜负与不负责任。好几次的深夜,我已经冲回了 y 的出租屋门口,
记得最惊险的一次,我还叩了几下门。可惜的是,当我听到屋内的脚步声接近门口时,
我便以百米冠军的速度冲刺着离开了犯罪现场。一个人回到新租的出租屋里,懒得开灯,
索性点燃一支香烟,就这么坐在沉寂而又黑暗地有些可怕的房间里静默着。突然,
我的面前浮现出了 y 的作品。一幅,一幅幅,全部浮现。于是我懂了,
这是命运对我的召唤,这是命运在呼唤我,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怪不得我能看懂 y 的每一幅画作,原来我在这方面真的是天赋异禀。你根本就难以想象,
我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究竟在以什么样的速度飞速地进步着!
因为家里的人脉关系非常庞大,
所以我轻而易举地就与许多普通人一辈子也没机会接触到的顶级业内大佬取得了联系,
而我的画技居然浑然天成,画风独树一格,未经雕琢便是一块无可比拟的美玉。
就像我和 y 的爱情故事一样水到渠成,不费吹灰之力。那些大师们对我的评价也颇高,
他们一致认为,我的天赋能排到他们见过所有人里的前三。好吧,或许你会说,
是因为我家里有钱,所以他们才会这么恭维我,这倒让我有些无法辩驳了。但我必须和你说。
我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正式发表了两幅作品,而仅仅凭这两幅作品,
我就受到了荷兰阿姆斯特丹荷兰国立博物馆,弗兰斯.哈尔斯大展的邀请,
这下总能证明我的实力与清白了吧?其实我倒不觉得我的绘画是刚学会的技术,
反而像是上辈子没忘干净的!可能我在来到这个时间之前的上一个名字叫梵高,
或者叫达芬奇也说不定。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如果我没有误打误撞进入这个行业,
那 21 世纪的中国艺术殿堂势必就少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或许是 y 的作品对我有启蒙意义,我的画和她的是一种风格类型,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