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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叫做《爱而不得的反派皇帝》是玖日故事的小内容精选:第1章我哥是爱而不得的反男女主结婚他失魂落魄想要寻当天我谈了个黄毛回家:他才不是什么穷小子我哥目眦尽鞋都没穿就从天台下追着我隔天我又拿着产检单回家:你要当舅舅开心吗?我哥冷静地把嗓子里的安眠药抠出用绷带一圈圈缠好流血的手我心虚地觑他:你不死我哥冷笑一拎起一旁的鸡毛掸子:不死怕你再生个小黄毛在我坟前蹦1人人都说我哥是个心狠手辣的...
男女主结婚后,他失魂落魄想要寻死。
当天我谈了个黄毛回家:哥,他才不是什么穷小子呢。
我哥目眦尽裂,鞋都没穿就从天台下来,追着我打。
隔天我又拿着产检单回家:哥,你要当舅舅啦,开心吗?我哥冷静地把嗓子里的安眠药抠出来,用绷带一圈圈缠好流血的手腕。
我心虚地觑他:哥,你不死啦。
我哥冷笑一声,拎起一旁的鸡毛掸子:对,不死了,怕你再生个小黄毛在我坟前蹦迪。
1人人都说我哥是个心狠手辣的大反派。
每天不是在追杀男主,就是在抢夺女主的路上。
我却不觉得。
因为我哥喜欢捡小动物。
什么断腿小猫,什么瞎眼小狗。
看也不看,统统揪起后脖颈往家里一丢。
楼底下阿姨劝他:那猫三条腿呀,捡回去不吉利的。
我哥不以为意:你懂什么?三条腿具有稳定性。
所以,喜欢小猫的人能坏到哪里去呢?就连我也是我哥捡回家的。
那天正缩在墙角躲雨。
我哥路过,睨了我一眼:呦,cos 蘑菇啊,挺酷的。
酷个屁。
我要冻死了。
整个世界在我眼前摇啊摇。
快要摔倒之际。
一只手伸到我面前。
在瓢泼的冷雨里骨节分明。
手心里静静躺着一颗旺仔牛奶糖。
我哥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翻了好几遍,裤兜里就剩这个了。
实在太饿。
一颗糖也堪比鲍鱼龙虾。
我接过来很快地撕开包装。
结果刚放进嘴里。
就晕倒了。
晕过去前看见的最后一幕是我哥大惊失色抓住过路人解释:这是糖啊!这真的就是糖啊!再醒来时是在我哥家里。
身上睡的全是猫。
各种花色的。
长得也奇形怪状。
床边还有一只比格努力伸长舌头舔我脸。
我哥端着个碗走过来:喝完药就走啊。
我没说话。
眼尾一垂,唇角一抿。
我哥就受不了,心软了。
他烦躁地把头发往后一抓,露出白皙锋锐的额头:不是,我也没养过小孩啊。
他看了看周围撒欢的猫猫狗狗,迟疑道:是不是和养它们差不多啊。
于是。
后来。
我哥左右手各端着三个铁盆,嘴里还叼着一个,乐呵呵地招呼:吃饭喽。
一大群猫喵喵地就蜂拥过去,跟喂鸡似的。
狗跟在最后面。
吐着舌头,两眼放光。
但他们不抢,安安静静等小猫吃完后再屁颠颠过去舔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