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夏夏觉得自己今天出门肯定没看黄历。先是早上被闹钟吵醒时发现手机没电,
手忙脚乱充了十分钟还是开不了机,然后是出门赶公交时,在小区拐角猝不及防踩到狗屎,
踮着脚走了半条街,现在——她正躺在医院病床上,盯着对面那张熟悉到让她牙根痒痒的脸,
太阳穴突突直跳。沈严之。她的青梅竹马,她从小斗到大的死对头,
更是她人生中最大的、甩不掉的bug。“你看什么看?”沈严之先沉不住气开口,
可那声音却带着一丝诡异的、甜软的女声,和他那张冷硬的脸格格不入。林夏夏瞬间僵住。
这声音不对,太不对了。沈严之的声音该是那种低沉冷淡、带着点疏离感的男中音,
而不是这种……这种她每天早上刷牙、照镜子时,听了二十多年的,属于自己的声音。
她下意识低头看向自己的手——骨节分明,指腹带着薄茧,修长有力的腕间,
还戴着那块她看了二十多年的百达翡丽,那是沈严之十八岁生日时他父亲送的成年礼,
他宝贝得很,从不离身。“啊——!!!”两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
在安静的病房里同时炸开。五分钟后,病房里只剩一片死寂,连空气都透着尴尬的凝滞。
林夏夏此刻在沈严之身体里颤抖着抬手,摸向自己的胸口。平的,硬的,
完全没有熟悉的柔软。她的目光不受控制地往下瞄了一眼,又像被烫到似的瞬间收回,
耳尖红得能滴出血来。“不许看!”沈严之此刻在林夏夏身体里猛地用被子蒙住头,
尖声呵斥,“林夏夏你敢乱碰一下,我就杀了你!”“你以为我想碰?”林夏夏咬牙切齿,
可出口的却是自己那软糯的声音,半点威慑力都没有,她快气疯了,“沈严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哪知道!”被子里传出闷闷的、带着委屈的声音,
“我就记得那辆货车突然冲过来,我拉了你一把,然后眼前一黑,
再醒过来就……”就变成了现在这样,身体互换了。林夏夏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强迫自己冷静。她是诚远律所最年轻的合伙人,处理过各种奇葩的民事、商事案件,
可“身体互换”这种只在狗血剧里出现的玄幻情节,她的职业生涯里还真没遇到过。“听着,
”她用沈严之的身体,努力压着嗓子,模仿他平时的语气,尽量让自己显得沉稳可靠,
“现在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能被人发现。我们先各自回对方的家,暂时凑活,
再想办法换回来。”被子轻轻蠕动了一下,露出沈严之林夏夏版的一双杏眼。
那是她看了二十多年的眼睛,眼尾微翘,此刻正恶狠狠地瞪着她,
可配上那张熟悉的、娇俏的脸,半点杀伤力都没有,反倒有点可爱。“回谁家?
”“各回各家,各找各的衣服。”“那明天呢?明天周一!”沈严之突然提高音量,
语气里满是绝望,“你要去律所谈并购案,我要去公司开董事会!”林夏夏瞬间沉默了。
沈严之是沈氏集团的二公子,虽然集团由他哥哥沈墨之掌权,但他手里握着15%的股份,
是实打实的股东,每周一早上九点的董事会,他必须出席,缺席一次都会引来一堆揣测。
而她,林夏夏,明天上午十点有个标的两个亿的并购案谈判,对方是出了名的难缠,
全程都得她亲自把控。“请病假。”她憋了半天,挤出三个字。“请一周?还是请一辈子?
”沈严之掀开被子,用她的脸做出那种欠揍的、冷笑的表情,“林大律师,
你刚升合伙人没多久,正是立威的时候,这时候请假,是想让律所里的竞争对手笑掉大牙吗?
”“那你说怎么办?”林夏夏也火了,用沈严之的手拍了下床沿,
“总不能我顶着你的脸去谈法律,你顶着我的脸去开董事会吧?”两人对视一眼,
从对方的眼睛里,都看到了一模一样的绝望和无措。“先换衣服。”沈严之率先冷静下来,
坐起身,扯了扯身上的蓝白条纹病号服,“你身上这套是我的,给我脱下来,
总不能穿着对方的病号服回家,一眼就露馅了。
”林夏夏低头看了看自己沈严之的身体身上的病号服,
又看了看沈严之自己的身体身上的同款,脸更红了:“……在这里换?”“不然呢?
”沈严之翻了个白眼,那神态配上林夏夏的脸,竟有种说不出的娇蛮,
“难道你要穿着我的衣服回我家?我爸那个老狐狸,眼尖得很,半点不对劲都能看出来,
你想露馅?”他说得有道理。林夏夏咬了咬牙,心一横:“行,背过身去,不许偷看。
”“该背身的是你!那是我的身体!”“现在归我用了!”“林夏夏!”“沈严之!
”两人正争得面红耳赤,病房门突然被推开,护士端着换药盘走了进来,
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英俊的男人和漂亮的女孩互相瞪视,脸都红扑扑的,
气氛剑拔弩张,两人都穿着皱巴巴的病号服,头发凌乱,活像刚打完一架。“呃……两位,
该换药了?”护士迟疑地开口。两人同时转头,瞬间收敛了所有的戾气,
挤出如出一辙的、标准又假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我们没什么事,这就出院。
”出院手续办得出奇地顺利。医生说是轻微脑震荡,观察一晚没什么头晕呕吐的症状,
就可以出院回家休养。林夏夏严重怀疑医生根本没仔细检查,
毕竟沈严之在她身体里签字时,那笔迹龙飞凤舞,力透纸背,
跟她平时清秀的字迹判若两人,完全不像个女孩子写的。“你字太丑了,跟鸡爪刨的似的。
”她凑过去,小声吐槽。“你的字才丑!”沈严之瞪她,
用林夏夏的手指着她沈严之的身体签的字,“跟小学生描红似的,软趴趴的,没点劲。
”“那是你的肌肉记忆!又不是我写的!”“……”沈严之语塞,竟无法反驳。
两人并肩站在医院门口,清晨的阳光穿过树叶洒下来,落在身上暖洋洋的,
却照不亮两人眼底的灰暗和无奈。“我送你回家。”林夏夏抬手,
晃了晃手中的车钥匙——是她刚才从沈严之口袋里摸出来的,保时捷911,他的宝贝座驾。
“然后你呢?”“我回你家。”“你知道我家密码?”沈严之挑眉,满脸不信。“0923。
”林夏夏脱口而出,语气自然,“你生日。”沈严之愣了一下,耳尖悄悄爬上一抹微红,
别扭地别过脸:“……你怎么知道?”“你十八岁那年在酒吧喝醉了,
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说的。”林夏夏面无表情地回忆,
“你还说你的银行卡、门禁、保险柜密码全是这个,让我千万别告诉你爸,怕他没收你的卡。
”“……我杀了你。”沈严之磨牙,恨不得当场扑上去掐人。“你现在打不过我。
”林夏夏晃了晃沈严之那结实的拳头,低头俯视着他,
心里莫名生出一丝爽感——用这具身体说话就是好,海拔直接从165飙到188,
看人都不用抬头了。沈严之深吸一口气,又深吸一口气,努力压制住掐死眼前人的冲动,
凑过来压低声音叮嘱:“听着,我家有保姆张姨,每天早上七点准时来打扫卫生、做早餐,
你现在回去正好能碰上她,就说我……说我感冒了,怕传染给她,让她这几天别来家里了。
”“然后呢?”林夏夏点头,认真记着。“然后你去我书房,左手边第一个抽屉里,
有各个合作公司的资料,明天董事会要讨论的西郊地块方案,
我用红笔标注了重点和我的想法。你到时候尽量别说话,就装深沉,点头就行,懂吗?
”沈严之皱着眉,生怕她搞砸。林夏夏点头:“懂,装冰山嘛,这活儿我熟。
”她虽然不懂商业运作,但沈严之平时那副冷冰冰、惜字如金的样子,她看了二十多年,
模仿起来应该不难。“你呢?”她反问,“你明天去律所怎么办?
那个并购案可不是装装样子就能糊弄过去的。”沈严之的表情瞬间变得微妙,
眼神飘忽:“我……我去律所露个脸,跟客户打个招呼,然后就找个借口躲进办公室。
你的助理叫小陈对吧?我让他把所有文件都送进办公室,我……我远程指导你处理,
你在我这边帮我开董事会,我在你那边帮你谈案子。”“远程?”林夏夏挑眉。“打电话!
实时沟通!”沈严之说得理直气壮。“用谁的手机?”两人同时僵住,脸上的表情瞬间垮掉。
林夏夏的手机在车祸时摔在地上,屏幕碎得稀烂,
根本开不了机;沈严之的手机……此刻正揣在他现在是林夏夏的口袋里。“买新的!
”沈严之咬着牙,从口袋里摸出一张黑卡,塞到她手里,“用我的卡,密码0923,
赶紧去买两部新手机,互存号码。”“你不是说这是你的银行卡密码吗?”林夏夏捏着卡,
忍不住笑。“……那是我所有密码!行了吧!”沈严之脸一红,恼羞成怒。林夏夏没忍住,
笑出了声。沈严之的声音低沉磁性,笑起来带着点沙哑的苏感,
路过的护士小姐姐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眼神里满是惊艳。“别用我的脸做那种表情!
”沈严之抓狂,伸手去捂她的嘴,“还有,跟你说好了,你用我的身体,不许洗澡!
不许上厕所!不许随便碰!”“我总得洗澡吧?”林夏夏躲开他的手,翻了个白眼,
“总不能带着一身医院的消毒水味回你家吧?”“那也不许看!洗澡必须闭眼!全程闭眼!
”“沈严之,”林夏夏叹气,用沈严之的手揉了揉太阳穴,“我们现在都是成年人了,
而且……”“而且什么?”沈严之警惕地看着她。“而且你的身体,我早就看过了。
”林夏夏轻描淡写地说。空气瞬间凝固了三秒。“……什么?”沈严之的声音都抖了,
脸唰地一下红透了。“十二岁那年,你在我家游泳池玩水,脚滑掉进深水区,
是我跳下去把你救上来的。”林夏夏慢悠悠地回忆,“你当时昏迷不醒,
我还给你做了人工呼吸,那时候不得把你翻过来覆过去地检查,看看有没有呛水吗?
”“那是我的初吻?!”沈严之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算是吧。”林夏夏耸耸肩。
沈严之林夏夏版的脸涨得通红,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的,跺着脚喊:“林夏夏!
你那时候才十二岁!你耍流氓!”“救命要紧嘛,谁顾得上那么多。”林夏夏笑着耸肩,
用沈严之的身体做这个动作,竟莫名有种潇洒的痞气,“行了,别磨蹭了,再磨蹭天就亮了,
张姨该到你家了。上车。”她走到保时捷旁,熟稔地拉开副驾驶的车门,
动作流畅得像是开了千百遍。沈严之愣了一下,满脸疑惑:“你怎么知道车门怎么开?
我这车的车门是无框的,跟别的车不一样。”“你忘了?去年你生日喝醉了,
是我开车送你回家的。”林夏夏弯腰,替他把车门拉到底,“你当时吐了我一身,
我还得帮你擦车、收拾屋子。”“……你又看我喝醉?”沈严之的脸更红了。
“你酒品太差了,沈严之。”林夏夏坐进驾驶座,伸手调整座椅和后视镜,动作算不上熟练,
带着点生疏的笨拙——毕竟是第一次开这么贵的车,“每次喝醉都抱着我哭,
说哥哥沈墨之欺负你,抢了你的位置,说你根本不想继承公司,说你其实想当厨师,
开一家私房菜。”“闭嘴!赶紧开车!”沈严之羞愤交加,几乎是摔进副驾驶座的,
还不忘狠狠甩上车门。林夏夏看着他用自己的身体做出这么粗鲁的动作,莫名觉得好笑。
她认识沈严之二十三年,从穿开裆裤的年纪就在一起,
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么……生动的样子。平时的沈严之,就像一块移动的冰山,冷冰冰的。
虽然长得帅,家世好,能力也出众,但永远板着一张脸,惜字如金,
跟人说话从来不会超过三个字。圈里的人都说他高冷难接近,只有林夏夏知道,
这人就是典型的嘴硬心软,别扭得要死。“系安全带。”林夏夏侧头,提醒他。
沈严之低头在座位旁摸索,手指笨拙地勾着安全带,
试了好几次都没扣上——毕竟是第一次用女孩子的身体,手脚都显得有些不协调。
林夏夏看不下去了,倾身过去,伸手替他拉过安全带,“咔哒”一声,精准地扣进卡扣里。
两人的距离瞬间被拉近,近到能闻到彼此身上淡淡的消毒水味,
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属于林夏夏的栀子花香水味。沈严之林夏夏版的眼睛瞪得圆圆的,
睫毛纤长卷翘,微微颤动着——林夏夏一直知道自己的眼睛好看,却从没从这个角度看过。
这么近的距离,能清晰地看到他瞳孔里细碎的光,像是盛满了漫天繁星,亮闪闪的。
“……你干嘛?”他的声音软软的,带着点慌乱。“帮你系安全带啊。”林夏夏直起身,
退回到驾驶座,面不改色地扯谎,“你这具身体太矮了,手够不着,笨死了。
”“那是你的身体!”沈严之气得鼓着脸,像只炸毛的小猫。“现在是我的了。
”沈严之气呼呼地扭过头,看向窗外,不理她了,腮帮子还一鼓一鼓的,可爱得紧。
林夏夏憋着笑,发动车子,保时捷的引擎发出低沉又富有力量的轰鸣,震得人耳膜微微发麻。
她握着方向盘,心里有点小激动——她偷偷考过赛车执照,早就想试试沈严之这辆车了,
今天总算得偿所愿。“抓紧了。”她侧头,对着沈严之说了一句。“你要干什……啊——!!
!”沈严之的话还没说完,保时捷就像离弦的箭一样,猛地冲了出去,
瞬间汇入清晨的车流里,只留下一道残影。
2把沈严之送到他家——现在该说是她的住处楼下时,天已经蒙蒙亮,晨雾漫在楼栋间,
晕开一层淡淡的白。林夏夏看着眼前再熟悉不过的小高层,心底涌起一阵说不清的怪异感。
她和沈严之当了二十三年邻居,从幼儿园的小屁孩吵到高中的同桌,
大学一个扎进法学院、一个泡在商学院,本以为会就此拉开距离,
毕业后他竟直接买了她对面的公寓,愣是把“死对头贴贴”的日子延续到了现在。
“钥匙在斜挎包侧兜。”沈严之林夏夏版扶着车门下车,脚步虚浮,脸色白得像纸,
车祸后的头晕还没消,又被林夏夏的飙车晃得胃里翻江倒海,说话都有气无力,
“指纹锁我早录了你的……录了林夏夏的指纹,直接按就行。”林夏夏挑了挑眉,
指尖敲了敲方向盘:“你录我指纹干嘛?沈大少的家门,什么时候这么好进了?
”“……以防万一!”沈严之梗着脖子,眼神飘向一边,半点不敢看她。“什么万一?
”林夏夏不依不饶,非要刨根问底。“比如你现在这种万一!”沈严之急了,
抬脚就想往楼道走,谁知脚下一软,差点摔在台阶上。林夏夏眼疾手快,
伸手一把扶住他的腰,触手温软细腻,是她自己身体熟悉的触感,此刻却裹着沈严之的灵魂,
诡异得让她心头一颤。“小心点。”她连忙收力,语气不自觉放软,“这具身体刚撞了车,
还虚着,别瞎折腾。”“还不是因为你开太快!”沈严之挣开她的手,气鼓鼓地瞪她,
可一米六五的身高对着一米八八的沈严之身体,全程仰着脖子,半点威慑力都没有,
反倒像只炸毛的小奶猫。“明明是你太弱。”林夏夏低头俯视他,嘴角藏着点笑意。
两人互相瞪视了三秒,最终沈严之败下阵来,气呼呼地转身:“我走了,
有事……等买了新手机再打电话!”“等等。”林夏夏突然叫住他,
目光扫过两人身上皱巴巴的病号服,“你的衣服……也就是我的衣服,怎么换?
总不能一直穿着病号服吧?”沈严之脚步猛地顿住,整个人僵在原地,脸上瞬间爬满红晕。
他倒是忘了这茬,两人现在还穿着医院的蓝白条病号服,出门见人都嫌丢人。
“……我家衣柜左边是休闲装,右边是正装,都是按季节叠好的。”他背对着林夏夏,
声音细若蚊蚋,“内衣在衣柜最下面的抽屉里,是……是新的,没穿过的!”“你的内衣?
”林夏夏挑眉。“新的!全新的!”沈严之急得回头喊,脸更红了。林夏夏点点头,
突然想到一个关键问题,唇角勾起坏笑:“那我的呢?你现在穿着我的内衣,
尺寸合不合身啊?”“林夏夏!!!”沈严之的脸瞬间红得像煮熟的虾子,羞愤交加,
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转身就往楼道里跑,病号服的衣角在空中晃了晃,
踉踉跄跄的背影透着几分落荒而逃的狼狈。林夏夏看着“自己”慌慌张张的样子,
没忍住笑出了声。沈严之的声音低沉磁性,笑起来带着点沙哑的苏感,
顺着晨风吹散在空气里,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愣了愣——原来用他的身体笑,声音这么好听。
她摇摇头,压下心底的怪异,驱车前往沈严之的住所。
沈严之的公寓在市中心最贵的江景地段,顶层复式,视野开阔,面积大得能在客厅里踢足球,
和林夏夏的温馨小公寓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林夏夏来过几次,
每次都是被沈严之一个电话叫过来处理“紧急事务”——无非是他喝醉了没人照顾,
或是跟家里闹别扭躲在这里,她来给他送醒酒汤、收拾烂摊子。输入密码0923,
门锁“滴”的一声轻响,应声而开。“沈先生?”保姆张姨的声音从厨房传来,带着点诧异,
“您怎么这个点回来了?昨晚不是说住公司吗?哎呀,
这位是……”张姨端着一碗姜汤走出来,看到门口的两人,脚步顿住,
目光落在林夏夏沈严之版身上,
又瞟了瞟旁边穿着病号服、脸色苍白的沈严之林夏夏版,满眼疑惑。林夏夏瞬间回过神,
自己现在是“沈严之”,她连忙压低声音,
刻意模仿沈严之平时那副冷冰冰、惜字如金的语气:“张姨,我感冒了,怕传染给您,
这几天就不用过来了。”“啊?可是您昨天出门还好好的,连喷嚏都没打一个。
”张姨满脸不解,伸手就想摸她的额头,“要不要量个体温?我刚煮了姜汤,驱寒的,
喝一碗刚好。”“不用。”林夏夏偏头躲开,脑子飞速运转,随口扯了个谎,
“病毒有潜伏期,突然就犯了。我……我朋友会照顾我。”她伸手拉过旁边的沈严之,
指了指他,“这是林律师,您认识的,她也感冒了,过来凑活两天。
”张姨的目光落在沈严之林夏夏版身上,眉头皱得更紧:“林小姐怎么穿着病号服?
这是怎么了?”“她……她跟我一起淋了雨,俩人一起感冒了。”林夏夏硬着头皮往下说,
手心都冒了汗。“你们一起淋雨了?还一起回来的?”张姨的眼神瞬间变得微妙起来,
嘴角悄悄勾起一抹姨母笑。她在沈家干了五年,看着沈严之长大,
早就看出这位沈二少对隔壁的林小姐不一般——嘴上天天喊着“死对头”,
背地里却总盯着林小姐的朋友圈看,林小姐来家里时,他嘴上嫌烦,
却会偷偷把她喜欢的草莓味酸奶摆到桌上,连语气都比平时软三分。
现在两人一起淋雨、一起感冒、一起穿着病号服过夜,傻子都能看出端倪。“我懂了,
我懂了。”张姨笑着把姜汤放到玄关的柜子上,拿起一旁的包,“我这就走,
不打扰你们年轻人培养感情。姜汤我煮好了,温的,记得两个人都喝点,别放凉了。
”“不是,张姨,您误会了,我们不是……”林夏夏连忙解释,话还没说完就被张姨打断。
“放心,我懂,我都懂。”张姨拍了拍她的胳膊,意味深长地看了两人一眼,
眼神里满是看好戏的笑意,“沈先生,林小姐是个好姑娘,人漂亮又能干,您可得好好珍惜,
别总嘴硬,错过了可就来不及了。”说完,不等林夏夏再开口,张姨就拉开门走了,
还贴心地带上了门,留下一声清脆的“砰”响,和玄关处两个面面相觑的人。
林夏夏沈严之版站在原地,和空气对视了三秒,终于崩溃地捂住脸,
发出一声无声的哀嚎。“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她拖着疲惫的身体上楼,
直奔沈严之的卧室。卧室的装修风格和他本人如出一辙,清一色的黑白灰,冷淡又简约,
连摆件都摆得整整齐齐,透着一股强迫症的极致规整。衣柜里更是夸张,
衬衫、西装、休闲装按颜色深浅分门别类,连袜子都叠成一模一样的方块,摆得像陈列品。
“强迫症晚期没跑了。”林夏夏低声吐槽,随手从衣柜里拿了套黑色的纯棉家居服,
转身走进了浴室。浴室里装着一面巨大的落地镜,林夏夏站在镜前,
再次清晰地看到了“沈严之”的脸。平心而论,沈严之的长相确实无可挑剔,剑眉星目,
鼻梁高挺,下颌线锋利得像用刀刻出来的,眉眼间带着一股天生的冷冽,
却又帅得让人移不开眼。她的目光往下移,落在自己——不,是沈严之的身体上,
喉结不自觉滚了滚。宽肩窄腰,腹肌线条分明,人鱼线顺着腰线往下延伸,
隐隐约约藏在裤腰里,一看就是长期健身的结果,充满了力量感。“没想到啊。
”她对着镜子,用沈严之的声音自言自语,“平时裹得严严实实的,看着瘦巴巴的,
身材倒是挺不错。”她伸手,指尖轻轻碰了碰腹肌,硬邦邦的,触感意外的好。
又忍不住捏了捏,指尖传来清晰的肌肉触感,让她心头一跳。“林夏夏你在干什么!
耍流氓啊!”脑海里突然响起沈严之气急败坏的尖叫,当然,这只是她脑补出来的。
林夏夏忍不住笑了,收回手,开始脱病号服准备洗澡。洗澡的过程比她想象的要艰难得多。
她刻意闭着眼睛,可身体的触感是真实的,根本骗不了自己。
沈严之的皮肤比她想象中要敏感,水温稍高一点,
脖颈和后背就泛起淡淡的粉色;头发也比她的粗硬很多,挤了一大坨洗发水,
揉了半天才揉出泡沫,洗起来格外费劲。最让她尴尬的是,洗到胸口时,
手指不小心碰到某个部位,身体竟诚实地起了反应。林夏夏瞬间僵在原地,
热水顺着后背缓缓流下,烫得她皮肤发麻,可浑身却像着了火一样,连耳根都烧得通红。
“冷静,冷静。”她用力掐了掐自己的手心,在心里默念,“这只是正常的生理现象,
只是身体的本能反应,不代表我对沈严之有什么想法,绝对没有!”话还没在心里默念完,
门铃突然突兀地响了,一声接着一声,打破了浴室里的安静。林夏夏吓了一跳,
手忙脚乱地关掉热水器,扯过一旁的浴巾裹在身上,连擦都没擦,就踩着拖鞋往门口跑。
路过镜子时,她匆匆瞥了一眼,镜中的人头发滴着水,脸颊和脖颈泛着不正常的粉色,
眼神还有点迷离,裹着松松垮垮的浴巾,露出线条流畅的肩颈和腹肌,
活像某种不可描述的画面。她定了定神,走到玄关,压低声音问:“谁啊?”“快递!
”门外传来一个陌生的男声。林夏夏松了口气,悬着的心落回肚子里。
她随手从沙发上扯了条黑色运动裤穿上,没穿上衣——反正她现在是“沈严之”,
沈严之在家向来随性,光膀子再正常不过,应该没人会多想。她伸手拉开门,
脸上还带着刚洗完澡的慵懒,可看清门外的人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连呼吸都停了半秒。
门外站着的根本不是快递员。是沈严之的亲哥哥,沈氏集团真正的掌权人,沈墨之。
3沈墨之比沈严之大五岁,是沈氏集团实打实的掌权人。这对兄弟的关系向来微妙,
说是血脉至亲,相处起来却更像气场悬殊的上下级。沈墨之永远一身笔挺的西装,
金丝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镜片后的眼睛深不见底,
藏着数不清的算计;沈严之则偏生叛逆,打小就跟家里对着干,拒绝接班,抗拒联姻,
但凡家人认定“该做的事”,他偏要反着来。此刻,
沈墨之的目光从林夏夏沈严之版的脸上缓缓移到光裸的胸口,又扫过她滴着水的发梢,
眉头几不可察地皱起,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不悦。“你在家就是这副样子?
”林夏夏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她竟忘了,沈严之虽说叛逆,
在这位气场强大的哥哥面前却总还会装装样子,再随性,也绝不会光着上身开门见他。
“……刚洗完澡。”她强迫自己冷静,压着嗓子模仿沈严之惯有的冷淡,惜字如金,
尽量不露出破绽。“穿件衣服,我有事跟你说。”沈墨之没再多说,径直抬脚走进客厅,
在沙发正中央落座,姿态从容,却自带一股不容置喙的压迫感。林夏夏不敢耽搁,
转身快步上楼,随便从衣柜里扯了件黑色圆领T恤套上,下楼时手心沁出薄汗,
心跳快得像要撞出胸膛。她不怕针锋相对的沈严之,
却怕这深不可测的沈墨之——这人太会看人,她半点把握都没有,生怕一个眼神就露了馅。
她在沈墨之对面的沙发坐下,尽量摆出沈严之的慵懒姿态:“哥,什么事?
”“明天的董事会。”沈墨之抬手推了推眼镜,镜片闪过一丝冷光,“西郊那块地的方案,
你准备得怎么样了?”“……还行。”林夏夏攥了攥手心,
脑子里飞速回想沈严之标注的资料,只敢捡最模糊的词说。“还行?”沈墨之抬眼,
目光直直射向她,带着明显的质疑,“我看过你提交的初步方案,报价太低,
沈氏没必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买卖。”“我觉得这个价格很合理。”林夏夏脱口而出,
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想起沈严之的资料里写着,
这个报价是结合了周边地价、未来规划做的详细市场调研,并非随口定的,
“西郊地块现在看着偏,但三年后地铁通了,升值空间很大,低报价是为了拿下地块,
后续盈利空间只会更大。”沈墨之的眼神骤然变了。不是惊讶,
而是一种带着探究的、凌厉的审视,像在看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你以前不会这么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