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背着两筐山货,敲响了知青宿舍的门。门里传出新婚妻子和前男友的笑声。
她说我只是个老实苦力。我说我不再是了。揣着五块钱,我走向了南行的车站。
等她再见到我,我已经是她无法触及的顶峰。正文1山上的露水打湿了我的裤腿,
两个竹筐里装满了风干的木耳和山参。这是我爬了三天山才弄到的,
想给沈梦换一身入秋的棉服。手刚碰到宿舍那扇薄薄的木门,里面就传来了说话声。
一个熟悉的男声响了起来,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梦梦,这种穷山沟里的糙汉,
怎么配得上你这种高材生?”是周扬,沈梦的前男友。一个星期前,他刚从县城调回了城里。
沈梦沉默了大概十秒钟,然后我听见她叹了口气。“他也就是老实,能吃苦,
供我读书不容易。”周扬嗤笑一声。“老实就是没本事,能吃苦说明他只配干苦力。梦梦,
跟我走吧,我已经托人给你办了回城指标。”门缝里飘出雪花膏的味道,
那是我上个月托人从省城买给沈梦的。她现在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再等等吧,
他刚为了我凑齐了最后一笔学费。等通知书下来,我再找个理由和他断了。”我站在门口,
阳光照在竹筐上,那些风干的山货显得有些滑稽。老实,能吃苦。在她眼里,
这两个词等同于廉价的耗材。我收回了准备敲门的手,转身下了台阶。
村口的张大叔赶着牛车经过,看见我便喊道。“林城,又给沈知青弄好东西了?
”他看着我那一筐筐山货,眼底全是羡慕。“这些拿去县城,少说能换十五块。
”我把筐子卸下来。“张叔,五块钱,这些都给你。”张大叔愣住了,瞪大眼睛看着我。
“你说啥?这可是山里的精货。”我点点头。“我有急事,你给五块钱,剩下的算我送你的。
”张大叔赶紧从兜里掏出一叠零钱,凑了五块钱给我。我接过来揣进怀里,
看着他欢天喜地地把山货搬上车。我没有回我和沈梦的新房。那里有一张我新打的木床,
还有我攒了半年钱给她买的收音机。我去了长途车站,路边的野草已经枯黄。
我兜里只有这五块钱,还有一张被我揉得发皱的录取通知书。那本该是属于我的。
沈梦不知道,当年的名额,是我把我的名字涂掉,换成了她的。因为她说,
如果留在这个穷山沟,她会死。现在,我想我该活出自己的命了。售票口排着长队,
售票员头也不抬地喊着。“去省城的,三块五。”我递过去钱,接过那张窄小的车票。
候车室里混杂着鸡叫声和呛人的烟草味,沈梦肯定受不了这里。她喜欢读书,
喜欢坐在窗边看夕阳。我为了保护那双看书的手,包揽了家里所有的活。我的手掌布满老茧,
她的手掌细腻红润。现在,这些都没有意义了。汽车发动了,排气管喷出黑色的烟雾。
我上了车,车子晃晃悠悠地开出了山村。路过知青宿舍时,我看见沈梦站在窗边,
正对着镜子试穿一件红色的外套,那是周扬带回来的。她笑得很开心,
那是我跟她在一起时从没见过的笑容。我收回视线,看着窗外远去的山影。这辈子,
我不会再做那个老实人了。2省城的车站很大,到处都是穿着的确良衬衫的人。我下了车,
帆布包里除了两件换洗衣服,只剩下一块五毛钱。肚子饿得咕咕叫,路边有卖大馒头的,
一个五分钱。我买了一个,站在电线杆下面啃,馒头很硬,咯得牙疼。墙上贴着招聘启事,
大多是码头搬运工,或者砖厂的小工。这些活挣钱太慢了。我想起在报纸上看到的南行计划,
南方正在大搞建设,那里需要人,更需要能拿命拼的人。我去火车站补了一张去广州的票,
硬座,要坐两天两夜。车厢里挤得像罐头,我坐在地板上,靠着别人的行李。半夜,
有人想掏我的兜。我猛地睁开眼,死死攥住对方的手腕。“松开。”我的声音很冷。
那是个瘦小的男人,眼里露着凶光,另一只手里藏着半截刀片。我手上用力,
骨头错位的声音很轻。他额头冒出汗珠,却不敢喊出声。我盯着他的眼睛。“我不惹事,
但你别碰我。”他灰溜溜地钻进了人群。两天后,我走在广州的街头。这里的风是湿热的,
马路上到处是自行车,甚至还有小汽车,这种景象在山村里做梦都梦不到。我找到了码头,
这里的搬运工一天能挣两块钱,计件还能更多。带工的工头叫阿彪,他上下打量我。
“北边来的?”我点头。“能吃苦吗?”我看着他。“只要钱给够。”阿彪笑了一声。“行,
那开工。”第一天,我搬了五百个麻袋,肩膀磨烂了,血粘在衣服上。晚上发工资,
阿彪给了我三块钱,多出的一块是奖金。我买了两瓶凉茶,递给他一瓶。他有些意外。
“你小子懂规矩。”我们坐在江边抽烟,阿彪告诉我,搬运只是最底层的。真正挣钱的,
是把南边的电子表和收音机弄到北边去,利润能翻好几倍。我听着,心里开始盘算。在老家,
一台收音机要六十块,在这里,据说只要三十。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我的机会。
我每天在码头干十二个小时,晚上就睡在旁边的棚子里。一个月后,我攒了六十块钱。
我去找阿彪。“彪哥,我想拿货。”阿彪吐了一口烟圈。“有风险,抓住了要坐牢。
”我笑了笑。“在这里干一辈子苦力,跟坐牢也没区别。”他看了我很久,点点头,
带我去了一个幽暗的民房。那里堆满了各种纸箱子,我挑了十块最时兴的电子表,
那种带灯的,晚上能发光。这是我想给沈梦买,却一直买不起的东西。现在,
它们整齐地躺在我的帆-布包里。我坐上了回北方的火车,但这次我没回老家,
而是去了沈梦读大学的省城。我在大学后门摆了一个摊,第一块表卖了十五块,
我的心跳得很快。本钱只要五块,这一转手,就是两倍的利。不到一个下午,
十块表全部卖完。我手里捏着一百五十块钱,这抵得上我在村里干一年的活。
我立刻回了广州。这次,我没再找阿彪拿货,我直接去了工厂后门。我要做大。
3就在我疯狂攒钱的时候,沈梦在山村里过得并不顺心。她本以为周扬能立刻带她走,
可回城之后迟迟没有动静。生产大队的活她干不动,以前这些活全是我帮她做的。
现在我失踪了,队里开始催她下地挣工分。“沈知青,你家林城到底去哪了?
”村长站在地头,抽着旱烟问她。沈梦抹了一把脸上的泥,随口撒了个谎。
“他回老家奔丧了。”她以为我只是生气,躲回了百里外的老家。她以为只要发个电报,
我就会像条狗一样爬回来。可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过去了,电报石沉大海。
她不仅没等到我,连生活来源都没了。我留给她的那点粮食很快见了底。她去找周扬,
周扬躲在县城的办公室里,显得有些不耐烦。“梦梦,最近查得严,回城的事得等等。
”沈梦眼眶红了。“林城走了,我快没饭吃了。”“他走了不是正好吗?省得纠缠你。
你先忍忍,我这有点粮票你先拿去。”沈梦拿着那几张粮票,走在县城的马路上,
心里突然觉得有些空落落的。以前这个时候,我应该已经把刚挖出来的地瓜烤好,
放在她的桌子上了。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一切,然后又觉得我粗鄙不堪。现在,
她得自己生火,自己挑水。水桶很重,她晃晃悠悠地走在山路上,一个不稳,摔进了泥坑里。
那件周扬送的红外套,脏了。她坐在泥水里哭,路过的村民没有一个上去扶她。
大家都知道她和周扬的事,也都在背地里同情那个“老实人”林城。张大叔赶着牛车过去,
看都没看她一眼,他记得我把山货低价处理给他的那个下午,他看出了我眼底的决绝。“哟,
沈知青,林城不在,连路都不会走了?”沈梦在泥里坐了很久,突然想起一件事。
林城的录取通知书呢?那是她唯一的退路,如果回城指标没下来,她可以去读那个大学。
可是,她翻遍了整个屋子,通知书不见了。原本放通知书的抽屉里,只有一叠灰尘。她慌了,
跑到村委会。“主任,林城的通知书是不是被他带走了?”主任像看贼一样看着她。“林城?
他临走前把关系都迁走了。人家说,这地方待不下去了,心冷。”沈梦跌坐在长凳上。
“迁走了?他去哪了?”主任摇摇头。“不知道,说是去南方闯荡了。”南方。在沈梦眼里,
那是野蛮生长的地方。她冷哼一声。“去南方?他除了卖力气还能干什么。过不了两个月,
他肯定得灰溜溜回来求我。”她坚定地认为,我离不开她,就像庄稼离不开水。可她忘了,
我是种子,换个地方,一样能长。此时的我,正站在珠江边的一座写字楼前。我换上了西装,
虽然是便宜货,但洗得很干净。我成立了自己的贸易公司,名字叫“南行”。
我不再倒卖电子表,我盯上了那些出口转内销的五金件。这是一块肥肉,很多人不敢啃,
因为需要跑省级的批文。我买了两瓶好酒,蹲在一个关键的主人家门口,蹲了三天三夜。
他进门,我递烟,他不收。我继续等。第四天,下起了暴雨,我浑身湿透,
却还死死地把那两瓶酒护在怀里。他终于长叹一口气。“进来吧,你这个小伙子,
真是个死脑筋。”我笑了。死脑筋才能办大事。这批文,我拿到了。4第一批五金件发出去,
我赚到了人生的第一个一万块。在这个年代,我是万元户了。我没有把钱存进银行,
而是买了更多的货,把摊子铺到了周边的三个省。我把阿彪招了过来,让他当我的物流主管。
他干劲十足,对我说。“城哥,你比我见过的所有老板都狠。”我喝了一口浓茶,恨吗?
不狠,我在那个小村子里就已经死了。我会死在沈梦和周扬的嘲讽里,
或者死在无休止的农活里。这年冬天,我接到了一个大单,
要把一批成衣运往北方最寒冷的省份。那里的市场巨大,但运输路线要经过几片无人区,
有路霸,有劫匪。很多人劝我。“林总,这个单子风险太大,丢了货事小,丢了命事大。
”我看着地图,那条线路,正好路过我曾经生活的县城。我想回去看看,不是去看沈梦,
是去看那个死掉的“老实人”。我组织了一支车队,三辆解放大卡车,
每辆车上配了两个体格健硕的小伙子。我坐在领头的那辆车上,怀里揣着一把防身用的匕首。
车子在盘山公路上爬行,北方的雪很大,车轮不时打滑。我们走了整整一个星期。
快到县城的时候,果然遇到了拦路的。几个大汉横在路中央,手里拎着钢管。“停下!
留下买路钱!”阿彪想冲下去,我按住了他。我下了车,走到领头的那个疤脸面前。
他打量着我。“老板,穿得挺体面啊。”我递过去一沓钱。“大家都是求财。
”他接过钱数了数,眼神却瞄向了车厢。“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呢?把你车里的货留下,
滚蛋。”我盯着他的眼睛。“货是我的命。动我的命,就得拿命来填。”我拔出了匕首,
动作快得像闪电。在山上打猎时,我能一刀扎进野猪的脖子。现在,
冰冷的刀刃抵在他的咽喉,血珠渗了出来。周围的小弟都愣住了,
他们没想到这个文质彬彬的老板这么凶。“让他们让路。”我冷声说。疤脸男抖了一下。
“让……让路!”车队缓缓驶过。我上车前,把那沓钱撒在雪地上。“这是给你们的医药费。
”两天后,我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县城。我没有去知青宿舍,而是去了县城最大的宾馆。
我要在这里办一场招商会,为北方分公司打好基础。而我现在的名字,叫林致远,
我自己改的。招商会那天,县里的头面人物都来了。我站在讲台上,意气风发。人群中,
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周扬。他缩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份简历。
听说他因为挪用公款给沈梦买东西被举报,停职了。他现在的脸色很差,像个干瘪的烂橘子。
他没认出我,只是在努力向前挤,想要递出他的简历。“老板,我有工作经验,
我有县里的人脉!”他大声喊着。我看着他,心底平静如水。而在宾馆门口,
沈梦正裹着那件已经破旧的红外套,缩着脖子在等周扬。她听说这里有个南方来的大老板,
想让周扬来求个职位,这样他们就能去南方过好日子了。突然,一个服务员走出来。
“请问是沈女士吗?我们老板有请。”沈梦愣住了,她整理了一下头发,眼底燃起了希望。
“你们老板认得我?”服务员礼貌地微笑。“老板说,是老熟人,得叙叙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