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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继妹抢走灵泉玉佩,殊不知我早已在草垛里毁了清白》本书主角有王桂芬沈宝珠,作品情感生动,剧情紧凑,出自作者“边城小阿婆”之手,本书精彩章节:男女情节人物分别是沈宝珠,王桂芬,周凛的年代,金手指,重生,爽文,家庭小说《继妹抢走灵泉玉佩,殊不知我早已在草垛里毁了清白》,由网络作家“边城小阿婆”所著,展现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5243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11 15:10:57。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继妹抢走灵泉玉佩,殊不知我早已在草垛里毁了清白
下乡名单确定的那天,我主动把名字报到了最苦的大西北。
继妹笑嘻嘻地抢着要去富庶的江南水乡。临行前,她还要抢我脖子上的玉佩。“姐姐,
这玉佩看着晦气,我替你保管吧。”我笑着递给她,看着她如获至宝地戴上。傻瓜。
前世你抢了玉佩开启灵泉空间,在江南过得风生水起。而我在西北被二流子折磨致死。
但你不知道,这玉佩需要处女之血供养,否则就会吸干佩戴者的精气。上辈子我是,
这辈子我早就在草垛里破了……妹妹,祝你早日被吸成人干。1知青办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
呛得人嗓子发痒。墙上“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红漆标语鲜艳刺目。
秃顶的主任把两张表格重重拍在桌子上。木桌震颤,扬起一层在阳光下飞舞的细灰。
“沈家两个知青名额。一个去江南红星公社插队,鱼米之乡,富得流油。
一个去西北建设兵团,风沙大,条件苦,是去吃苦的。
”主任端起掉漆的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浓茶,目光带着审视在我们姐妹俩脸上扫过。
“名额就这两个,手心手背都是肉,你们自己商量,谁去哪儿?”话音未落。
沈宝珠的手已经毒蛇一样伸了出去。她一把抓过那张写着“江南”的表格,死死护在怀里,
生怕有人跟她抢。“我去江南!”她喊得很大声,声音里透着掩饰不住的狂喜。“我是妹妹,
身体弱,受不了西北的风沙。姐姐身体好,让她去西北锻炼锻炼也是应该的,
这是响应号召嘛!”她转头看我,眼底全是挑衅和得意,嘴角压都压不住地上扬。
站在一旁的继母王桂芬立刻接茬,脸上堆满假笑,笑容里全是算计。“是啊主任。
我们家知意从小就懂事,又能干,吃苦耐劳。宝珠这孩子从小娇生惯养,身子骨虚,
去了西北怕是要给组织添麻烦。还是让知意去吧,这孩子觉悟高。”她一边说,
一边用手肘悄悄顶了顶我的腰。那力道很大,顶到了我的软肉,疼得我眉头微皱。那是警告。
无声的警告。警告我不许争,不许抢,必须把好肉留给她女儿。上一世,也是这般场景。
沈宝珠哭闹着要死要活非去江南,还在家里绝食三天。王桂芬逼着我签了去西北的字,
说我不去就是逼死妹妹。我在西北那个鬼地方,喝了整整三年的风沙,手脚都长满了冻疮。
最后,我被村里的二流子王强锁在羊圈里,受尽凌辱,惨死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夜。
而沈宝珠,靠着抢走我的玉佩开启空间,在江南混得风生水起,嫁给高干子弟。
她甚至在信里嘲笑我命贱,说我就配烂在泥里。重活一世。我看着这对母女丑恶的嘴脸,
心里却出奇的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底下却暗流涌动。我拿起桌上那支英雄牌钢笔。
笔尖在“西北建设兵团”那一栏上悬停了一秒。王桂芬紧张地盯着我的手,
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似乎生怕我反悔。沈宝珠更是屏住了呼吸,抓着表格的手指节泛白。
我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刷刷签下了名字:沈知意。笔锋锐利,力透纸背,
划破了纸张。“好。”我放下笔,把表格双手递给主任。“我去西北。我响应号召,
去祖国最需要、最艰苦的地方。”主任有些惊讶,接过表格看了看我,
又看了看旁边一脸窃喜的沈宝珠。“好同志!有觉悟!像你这样的青年才是国家的栋梁!
”沈宝珠长出了一口气,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她抱着表格,笑得花枝乱颤,
浑身激动的都在抖。“姐姐真伟大。你放心,等我在江南安顿好了,一定给你寄大米饭吃。
听说那边的大米可香了。”我也笑。笑容比她更灿烂,更真诚。“好啊。
那我就等着吃你的大米饭。”只怕到时候,你连拿筷子的力气都没有了,
只能趴在地上像狗一样喘息。出了知青办的大门。外面的阳光刺眼,照得人有些眩晕。
沈宝珠一路哼着小曲,脚步轻快得像只花蝴蝶,恨不得飞起来。王桂芬拉着她的手,
嘘寒问暖,完全当我不存在,仿佛我是空气。我跟在后面,手指轻轻摩挲着锁骨中间。
那里挂着一枚玉佩。用红绳系着,贴身戴了十八年。这是我亲生母亲留给我的遗物,
也是沈家唯一的传家宝。上一世,沈宝珠不仅抢了去江南的名额,
还在临走前抢走了这块玉佩。也就是那块玉佩,成了她逆天改命的金手指,
让她拥有了取之不尽的物资。但这一世。规则变了。回到家。
沈宝珠迫不及待地冲进房间收拾行李。她把衣柜里最好的衣服都挑了出来,
一件件在身上比划,塞进箱子里。王桂芬在厨房里忙活,杀了一只鸡。那只老母鸡养了两年,
本来是留着过年下蛋的。饭桌上,两个鸡腿都进了沈宝珠的碗里。鸡翅膀也给了她。
我只能喝汤,汤里漂着几片菜叶子,连点油星都少见。沈宝珠啃着鸡腿,满嘴是油,
吃相贪婪。她吃得太急,噎了一下,王桂芬赶紧给她拍背,心疼得不行。“慢点吃,慢点吃,
没人跟你抢。这都是你的。”沈宝珠咽下鸡肉,打了个饱嗝。她突然停下了动作。
目光越过饭碗,直勾勾地盯着我的脖子。那里,红绳露出了一角,显得格外扎眼。“妈。
”沈宝珠放下筷子,指着我,眼神里透着算计。“我想起来了。以前那个算命的说,
姐姐命硬,容易招灾。她去西北那么远,万一克着我不好了。”王桂芬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立刻附和。“那怎么行!宝珠可是要去享福的,不能沾了晦气。”沈宝珠眼珠一转,
露出贪婪的神色。“姐姐脖子上那个玉佩,听说是传家宝,能辟邪压惊。不如给我戴着吧,
正好替姐姐挡挡煞气,也算是姐姐对我的祝福。”来了。和上一世一模一样的说辞。
连贪婪的眼神都分毫不差。王桂芬立刻板起脸,筷子往桌上一拍,发出啪的一声。“知意!
听见没有?把你那个破玉佩摘下来给你妹妹!反正你去了西北也是受苦,戴着那个也是浪费!
给你妹妹还能保佑她!”我放下碗。抬手摸了摸那块温热的玉。“你们想要?
”沈宝珠站起来,几步走到我面前,伸手就要拽。“姐姐,这玉佩看着晦气,颜色都不正了。
我是为你好,替你保管。等以后你回城了,我再还你。”还我?上一世直到我死,
她都没提过还字。她甚至在信里说,这玉佩戴在她身上才算是物尽其用,
戴在我身上就是暴殄天物。我看着她伸出来的手。那双手白嫩细腻,没干过一点粗活,
保养得极好。马上,这双手就会变得干枯如树皮,布满老人斑。
我没有像上一世那样反抗哭闹,也没有护着玉佩不放。我动作利落地解开红绳。
玉佩落在掌心。这是一块白玉,雕刻着古朴的云纹,入手温润。但在常人看不见的地方,
玉芯深处已经泛起了一丝诡异的灰暗。那是“饿”的信号。“给。”我把玉佩递过去。
沈宝珠眼睛一亮,一把抢了过去。动作粗鲁,指甲划过我的手心,留下一道白痕。
“算你识相!”她迫不及待地把玉佩戴在脖子上,对着镜子照来照去。
玉佩贴上她皮肤的那一刻。我仿佛听到了一声细微的、贪婪的叹息。
那是邪物嗅到了鲜血的味道,那是恶魔睁开了眼睛。沈宝珠毫无察觉,还在对着镜子显摆。
“真好看。妈,你看这玉佩多衬我!比戴在姐姐那个土包子身上好看多了!
”王桂芬笑得合不拢嘴,满脸褶子都开了花。“衬!真衬!还是我女儿有福气,
什么好东西戴着都显贵!这就是富贵命!”我在旁边冷眼看着。傻瓜。
你们以为抢到的是金手指。其实是催命符。2夜深了。窗外的蝉鸣声聒噪得让人心烦。
沈宝珠在隔壁房间兴奋得睡不着,翻来覆去的声音清晰可见。偶尔还传来几声得意的笑。
我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看着窗外洒进来的清冷月光。思绪飘回了三天前。重生的那一刻,
巨大的喜悦和仇恨几乎让我颤抖,差点在知青办失态。但我很快冷静下来。第一件事,
不是找沈宝珠报仇,那样太便宜她了。而是解决这块玉佩。沈家的这块祖传玉佩,
其实是一块双生灵玉,也是一块邪玉。它不仅需要鲜血认主,更需要宿主极为苛刻的条件。
必须是沈家血脉,且必须是纯洁无瑕的处子之身。只有纯净的元阴之气,
才能压制玉佩中千年的煞气,从而开启灵泉空间,为己所用。上一世,
我虽然在西北受尽折磨,但在玉佩被抢走之前,我一直守身如玉,是个干净的姑娘。
哪怕后来被王强那个畜生霸占,那也是玉佩离身很久之后的事了。所以,
沈宝珠抢走的是一块被我温养了十八年的、灵气充沛的宝玉。她只需要滴一滴血,
就能坐享其成,毫不费力。但这一世。我要毁了这张底牌,我要让她自食恶果。
重生回来的当天晚上。我就去了城西那个废弃的打谷场。那里阴森恐怖,平时根本没人去。
但在那里,住着一群被下放的“坏分子”,只能睡在牛棚和草垛里。
其中有一个叫周凛的男人。他是个哑巴装的,平时沉默寡言,负责扫大街和掏粪,
浑身脏兮兮的。人人嫌他脏,见了他都绕道走,甚至还有小孩拿石头砸他。但我知道。
他是京城周家的小少爷,被人陷害才落难至此,是一条潜龙。十年后,他会平反回城,
以雷霆手段收回家族产业,成为叱咤商界的地产大亨。而且,
他是这一带阳气最重、命格最硬的男人,只有他能压住玉佩的反噬。那晚月黑风高,
风吹得草垛哗哗作响。我钻进了他的草垛。周凛被惊醒,手里抓着一把磨得锋利的铁片,
眼神凶狠如狼,随时准备搏命。看到是我,他愣了一下,眼里的凶光稍微收敛了一些。
“沈知意?”他声音沙哑,带着警惕,像是很久没说过话了。“你来干什么?
这儿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我没有废话。我解开衣扣,露出锁骨下的玉佩。
玉佩在月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显得我的皮肤格外苍白。“周凛,帮我个忙。”“什么忙?
”“破了我的身子。”周凛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眉头皱成了川字。“你有病?
”他收起铁片,翻身背对着我,不想理我。“滚。别逼我动手赶人。”我咬牙,
从背后抱住了他。他的身体僵硬得像块石头,浑身紧绷。“我要下乡了。去了那边,
我也保不住自己。与其便宜那些畜生,不如给你。”“而且,这块玉佩需要我这么做,
这是个诅咒。”我胡乱编着理由,手却不老实地探进他的衣摆,触碰到他滚烫的皮肤。
周凛猛地转身,抓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抓得我生疼。“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你会毁了自己的名声!”他盯着我的眼睛,呼吸变得粗重,眼底有一团火在烧。“我知道。
”我迎着他的目光,毫不退缩,眼里满是决绝。“周凛,你要了我,我不纠缠。
算我欠你一个人情。我知道你在地窖里藏了东西,只要你帮我,我替你保密,绝不说出去。
”听到地窖两个字,周凛的瞳孔猛地收缩,杀气一闪而过。那是他的死穴,
也是他翻身的资本。僵持了半晌。他突然发狠地吻了下来。带着惩罚,
带着压抑已久的怒火和欲望,像是要把我生吃了。那一夜。草垛摇晃,风声掩盖了一切。
我疼得满头冷汗,指甲掐进他的肉里,却死死咬住嘴唇不肯叫出声。玉佩一直挂在我脖子上。
随着最后一层屏障的破碎,随着周凛滚烫的气息侵入我的身体。
我感觉到胸口的玉佩猛烈地颤动了一下,像是发出了尖叫。原本流转其中的那一抹温润灵气,
瞬间消散,仿佛从未存在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冰冷的、死寂的空洞。它“饿”了。
它失去了元阴之气的压制和滋养,彻底堕落成了渴求精血的邪物。天亮前。
我拖着酸痛的身体离开,像个做了坏事的小偷。周凛靠在草垛上,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手里拿着那根事后烟虽然没点。“沈知意。”他叫住我,声音低沉。
“如果你在西北活不下去,可以去找一个人。”他报出了一个地址。“提我的名字,
他会帮你。”我没有回头,只是挥了挥手。“谢了。你也保重。”……回忆结束。
隔壁房间突然传来了沈宝珠的一声惊呼,打破了夜的宁静。“妈!快来!流血了!
”我勾起唇角,翻了个身。看来,她是迫不及待地滴血认主了。我起身,悄悄走到门缝边,
透过缝隙往里看。只见沈宝珠正拿着一根缝衣针,手指头上冒出一颗鲜红的血珠。
她把血滴在玉佩上。原本应该是瞬间吸收、光芒大作的场景。此刻却变得诡异无比。
那滴血落上去,并没有消失。而是像墨水滴进了清水里,迅速扩散,染红了整个玉面,
甚至还在蔓延。玉佩发出一阵嗡嗡的低鸣声,像是野兽的低吼。闪烁着妖异的红光,
把沈宝珠的脸映得通红。“哎呀!这怎么跟那个算命说的不一样啊?不是说会有白光吗?
”王桂芬有些慌,往后退了一步。沈宝珠却一脸兴奋,根本不在意,反而觉得这是祥瑞。
“妈你懂什么!这就叫红红火火!说明这玉佩跟我也亲,认我当主人了!
”她感觉胸口一阵发热,像是贴了个暖宝宝。那是玉佩在强行抽取她体表的阳气,
试图填补那个无底洞。她却以为是灵泉开启的前兆,是能量在涌动。“我觉得浑身暖洋洋的,
肯定是有灵气护体了!真舒服!”沈宝珠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那块已经变成血色的玉,
眼神痴迷。“沈知意那个傻子,守着这么好的宝贝不知道用,活该穷一辈子。现在归我了!
”她在笑。笑得那么开心,那么贪婪。我在黑暗中看着她,就像看着一个死人。笑吧。
趁现在还有力气笑。这种“暖洋洋”的感觉,很快就会变成蚀骨的寒冷,冷到你骨髓里去。
这块玉,已经不是灵玉了。它是饕餮。吃人不吐骨头的饕餮。3离别的日子到了。
火车站台上人山人海,锣鼓喧天,红旗招展。到处都是戴着大红花、背着绿挎包的知青,
脸上挂着稚嫩的笑容。哭声、笑声、叮嘱声交织成一片,嘈杂得让人耳鸣。
沈宝珠今天打扮得格外招摇。她穿着一件的确良的碎花衬衫,领口开得有点低。
下身是一条崭新的蓝裤子,脚上踩着小皮鞋,擦得锃亮。头发梳成了两条油光水滑的麻花辫,
发梢还系着红头绳,随着动作一甩一甩的。整个人显得青春洋溢,娇俏可人,
像个骄傲的小公主。那一抹血红色的玉佩就挂在白衬衫外面,格外刺眼,像个血窟窿。
周围不少男知青都在偷偷看她,窃窃私语。她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挺着胸脯,
像只骄傲的孔雀,恨不得把尾巴翘上天。相比之下,我显得寒酸多了。
我穿着一件王桂芬淘汰下来的灰扑扑的旧外套,袖口都磨破了。裤子上还有两个补丁,
颜色不一。手里拎着一个装化肥的蛇皮袋,里面装着几件旧衣服和一床薄被褥,
看起来像个逃荒的。“姐,你看那边。”沈宝珠指着去往江南方向的列车,
是一辆看着就比较新的硬座车,车窗明亮。“那是我的车。听说车上有软座呢,还有餐车。
”又指了指停在另一边,车皮斑驳、满是锈迹的绿皮闷罐车,那车厢甚至连窗户都没有,
只有几个透气孔。“那是你的车。去西北都要坐这个,听说要开三天三夜,
连厕所都在车厢里解决,臭死了。”她捂着鼻子,一脸嫌弃,仿佛闻到了那股味道。“姐,
你可要挺住啊。别还没到地方就被熏晕了,那可就丢人了。”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眼神冷漠。“管好你自己吧。”我看了一眼她的脸。虽然化了妆,打了腮红,
遮住了原本的气色。但我依然能看出来,她的印堂处,隐隐有一团黑气在聚集,
像是乌云盖顶。那双原本水灵的大眼睛,眼底也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青黑。
那是精气流失的征兆。才戴了两天而已。这玉佩的胃口,比我想象的还要大,
简直是个无底洞。“哼,不知好歹。到时候别哭着求我。”沈宝珠白了我一眼,
转身扑进王桂芬怀里撒娇,扭股糖似的。“妈,我想你了怎么办?我舍不得你。”“乖宝,
到了那边多写信。妈给你寄好吃的,别省着。”王桂芬心疼得眼泪汪汪,塞给她一大包吃的,
有煮鸡蛋、有苹果、还有一大包肉干。给我这边,却只塞了几个硬得像石头的窝窝头,
大概是怕我饿死在路上给她丢脸。“知意啊,路上省着点吃,别撑着。”我接过窝窝头,
随手塞进蛇皮袋里。这时,我感觉有一道目光一直在注视着我,如芒在背。我转头。
在站台的阴暗角落里,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周凛。他穿着那身标志性的破工装,
手里拿着扫帚,正在清扫地上的瓜子皮,动作机械。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半张脸,
只露出刚毅的下巴。但他那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正越过人群,死死地盯着我。
那眼神里有担忧,有不舍,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碰撞。
只有一瞬。他微微动了动嘴唇,没有发出声音。但我看懂了。那是两个字:保重。
我心里一颤,鼻尖有些发酸。上一世,我并没有注意到他来送我。或许他来了,
只是我当时哭得太伤心,根本没看见。这一世,我和他之间多了一层无法言说的羁绊,
那是肉体和灵魂的纠缠。我冲他微微点了点头,算作告别。汽笛声响起,震耳欲聋。
列车员开始催促上车,吹着哨子。“走了走了!动作快点!别磨蹭!
”沈宝珠提起轻便的小皮箱,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上了那辆去往江南的列车,
回头给了我一个得意的笑。我也背起沉重的蛇皮袋,挤进了那辆充满汗味和脚臭味的闷罐车。
车厢里没有座位,大家都是席地而坐。拥挤不堪,连腿都伸不直,空气浑浊得让人窒息。
但我没有抱怨。我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把蛇皮袋垫在身下。闭上眼,
屏蔽周围的嘈杂和哭喊。随着一声长鸣,火车缓缓启动。车轮撞击铁轨,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像是一只巨兽在咆哮。我知道。这列火车将带我驶向地狱般的大西北,去面对风沙和严寒。
但也带我驶离了沈家那个泥潭,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无论前路多苦。至少这一次,
命运掌握在我自己手里。而沈宝珠的那列车。正载着她,驶向真正的深渊,驶向死亡。
透过车窗的缝隙,我最后看了一眼江南方向的列车。那车厢里,沈宝珠正摸着胸口的玉佩,
笑得花枝乱颤,跟旁边的人炫耀。她不知道。那块贴着她心脏的玉佩。正在一点点,
将红色的触须,扎进她的血管里,贪婪地吮吸着她的生命。4三天三夜的旅程,
简直是人间炼狱。车厢里闷热得像个蒸笼,铁皮被晒得滚烫。
汗臭味、食物发馊的味道、还有呕吐物的酸臭味混合在一起,令人作呕。
角落里的尿桶散发着刺鼻的氨气味。很多人一开始还在兴奋地唱歌,喊口号。到了第二天,
大半人都焉了,脸色蜡黄,躺在地上哼哼唧唧。有人中暑晕倒,有人哭着要回家。
我始终保持着冷静,像个旁观者。我喝很少的水,吃很少的干粮,尽量减少去厕所的次数,
保存体力。我把这当成是一场修行,一场为了复仇的预演。比起上一世在西北受的罪,
这点苦算什么?不过是毛毛雨。到了第三天半夜。火车终于停靠在一个荒凉的小站。
车门拉开的瞬间,刺骨的寒风裹挟着粗砺的沙砾灌进来。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瞌睡虫瞬间跑光了。这就是大西北。也是我未来几年要战斗的地方。
接我们的卡车早就在外面等着了。连个棚顶都没有,就是敞篷的大解放,车斗里全是土。
大家哆哆嗦嗦地爬上去,挤在一起取暖,一群待宰的羔羊。车子开动,
在坑洼不平的土路上颠簸,和在跳迪斯科差不多。风沙打在脸上,刀割一样疼,
让人睁不开眼。我想起了沈宝珠。此刻,她应该已经到了江南那个温柔水乡了吧?
住着宽敞明亮的宿舍,听着吴侬软语。吃着白米饭,喝着鱼汤,看着窗外的烟雨蒙蒙。
那种生活,确实是天堂。可是,天堂也是需要代价的,有时候代价就是生命。……与此同时。
江南,红星公社知青点。沈宝珠正对着镜子发愁,眉头紧锁。她刚洗完澡,
本来想美美地欣赏一下自己的新环境,还特意换了件睡衣。可是,
她发现自己的脸色不太对劲。“怎么这么黄?还长痘了?”她摸了摸脸颊,
皮肤有些干燥粗糙,甚至有点起皮。“肯定是水土不服。对,肯定是没休息好。
”她自我安慰道,拿雪花膏厚厚地涂了一层。她低头看胸口的玉佩。那红色似乎更深了,
像凝固的血块,甚至还在微微搏动。她把玉佩贴在脸上,试图汲取那股所谓的“灵气”。
“玉佩啊玉佩,你快显灵吧。我要变得更漂亮,我要开启空间!
我要让沈知意那个贱人羡慕死!”她闭上眼祈祷,一脸虔诚。突然,
一阵尖锐的刺痛从胸口传来。像是有针扎了一下,又像是被火烫了一下。“啊!
”她惊呼一声,低头看去。玉佩贴着的皮肤,竟然红了一片,这是过敏了,
已经起了几个小红点。“怎么回事?”她想把玉佩摘下来看看,是不是红绳磨的。可是,
手刚碰到红绳,就发现红绳像是长在肉里了一样,勒得死紧。甚至稍微一动,就钻心地疼。
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红绳松开一点,脖子上已经勒出了一道紫痕。但这并没有缓解疼痛。
反而觉得浑身发冷,那种冷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盖多少被子都没用。“肯定是太累了。
睡一觉就好了。”沈宝珠爬上床,裹紧了被子,瑟瑟发抖。那一夜,她做了一个噩梦。
梦见一只巨大的红色吸血虫,趴在她的胸口。它有无数只触手,扎进她的身体里,
咕咚咕咚地喝着她的血。她想喊,却喊不出声,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干尸。
……西北这边。卡车终于停在了一个破败的院子里。这是五连的驻地,
也是我们以后的“家”。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只有几棵歪脖子胡杨树孤零零地立着,
像守卫的哨兵。带队的队长是个独眼龙,脸上一道刀疤从眉骨划到嘴角,看着很凶。
“都给我下来!磨磨蹭蹭像什么样子!当这是来旅游吗?”他吼了一声,嗓门大得像破锣。
吓得几个女知青差点哭出来,腿都软了。“男左女右!自己找铺位!明天一早五点出工,
谁起不来就没饭吃!这里不养闲人!”我拎着蛇皮袋,第一个跳下车,动作利落。
也没管其他人,径直走进了右边的女知青宿舍。里面是两铺大通铺,还是土炕,
占了半个屋子。上面铺着乱糟糟的草席,满是灰尘,还有老鼠屎。我扫视了一圈。
选了最靠里面的那个位置。那里离门远,不漏风,而且背靠墙壁,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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