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她是贫民窟里捡回来的真千金,他是命悬一线的豪门继承人。一纸配型,
她为他捐出一颗肾,赌上半条命。他许她:“等我好起来,我护你一辈子。”热恋时,
他宠她入骨,雨夜为她买糕,深夜陪她听雨。可一场阴谋,几张伪造的照片,
一段合成的录音,他便认定她贪慕虚荣,心机深沉。他摔碎她亲手做的蛋糕,
将五千万支票砸在她脸上:“阮清欢,你真让我恶心,滚出沈家。”她拖着残躯,
蜷缩在地下室,咳血度日,守着过往甜蜜,等死。直到他再次肾衰,
真相轰然揭开——他才知道,他赶走的,是那个愿意为他再捐一次肾、爱他入骨髓的姑娘。
“我的肾给了你,我的心也给了你,可你不要。”她死在他怀里,他抱着她冰冷的身体,
疯癫余生。从此,他每一次心跳,都是对她最残忍的凌迟。楔子暴雨里的初见江城十月,
暴雨如注。沈知衍坐在轮椅上,透过重症监护室的落地窗,看着外面的雨幕。
雨水顺着玻璃蜿蜒而下,将城市切割成无数模糊的光影。这是他住院的第九十七天。
先天性肾衰竭,终末期。医生的诊断书像一道死刑判决,
将他二十五年的生命钉在了十字架上。透析管埋在左臂的血管里,
每隔一天就要经历四个小时的血液净化,那种深入骨髓的疲惫和恶心,
已经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沈先生,那位捐赠者到了。”护工推门进来,轻声说道,
“苏家的人陪着,在走廊尽头等着。”沈知衍没有回头。捐赠者。多讽刺的词。
他沈知衍活到二十五岁要什么有什么,唯独买不来一颗健康的肾脏。现在,
一个从贫民窟找回来的真千金,成了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推我过去。”走廊很长,
铺着冷白色的瓷砖,头顶的日光灯发出轻微的嗡鸣。轮椅碾过地面,
在空旷的走廊里留下单调的声响。然后他看到了她。她就站在走廊尽头的窗前,背对着他,
身形单薄得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落叶。窗外的暴雨敲打着玻璃,水汽模糊了她的轮廓,
只留下一道纤细的剪影。她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棉布裙子,裙摆已经磨出了毛边。
脚上是一双老旧的帆布鞋,鞋帮泛黄,显然穿了很久。她的头发随意扎在脑后,
几缕碎发被窗缝里渗进来的风吹起,轻轻拂过她苍白的脸颊。旁边站着一对中年男女,
女人穿着昂贵的真丝旗袍,男人西装革履,却满脸堆着谄媚的笑,正对着她说着什么。
而她只是低着头,一言不发,肩膀微微颤抖。沈知衍的目光落在她紧攥着裙摆的手上。
那是一双粗糙的手,指节分明,掌心有薄茧,指甲剪得整整齐齐,
边缘却有些开裂一那是常年劳作的痕迹。和旁边女人保养得宜、戴着翡翠镯子的手,
形成了刺眼的对比。“清欢,沈少爷来了。”苏母立刻换上一副殷勤的笑脸,上前一步,
“快,快叫人。”阮清欢缓缓转过身。沈知衍看到了她的脸。很年轻,十八九岁的模样,
眉眼清秀,皮肤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透着病态的白。但最让他怔住的,是她的眼睛。
那是一双很干净的眼睛,黑白分明,像山间的溪水,没有被这世间的污浊沾染。可此刻,
那双眼睛里盛满了惶恐、不安,还有一丝极力压抑的绝望。她在怕。
手术?怕疼?还是怕眼前这个坐在轮椅上、脸色苍白得像鬼一样的男人?苏母还在说着什么,
无非是“能为沈少爷捐肾是清欢的福气”、“以后苏家就仰仗沈少爷了”之类的话。
苏父在一旁附和,脸上的笑容几乎要溢出来。而阮清欢始终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
睫毛轻轻颤抖。沈知衍突然觉得厌烦。“你们先下去。”他开口,
声音因为长期病痛而有些沙哑,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我想和她单独谈谈。
”苏家父母对视一眼,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却不敢违抗,连忙应声退下。走廊里安静下来,
只剩下窗外的雨声。阮清欢依旧低着头,不敢看他。沈知衍推动轮椅,靠近了一些,
停在她面前三步远的地方一这个距离,既不会让她感到压迫,又能看清她的表情。
“你叫阮清欢?”他问。她点点头,依旧没有抬头。“今年多大?”“十八。”声音很小,
像蚊子哼哼。“知道手术的风险吗?”她终于抬起头,飞快地看了他一眼,
又垂下眼睫:“知道。”沈知衍沉默了片刻,看着她因为紧张而绞在一起的手指,
看着她瘦削得几乎能看到骨头的肩膀,看着她棉布裙子上那几块洗不掉的污渍。
"你怕疼吗?”这句话像一颗石子投入死水,激起了涟漪。阮清欢猛地抬起头,
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长到十八岁,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这个问题。在贫民窟的那些年,
她发着高烧还要去捡垃圾,没人问她怕不怕疼;她被街头的混混推倒在地、膝盖磕破流血,
没人问她怕不怕疼;她被苏家找回去,被告知要捐出一颗肾的时候,
所有人都大说“这是你的福气”、“这是你报恩的机会”,没人问她怕不怕疼。她以为,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在乎她疼不疼。可眼前这个坐在轮椅上的陌生男人,却问了。
她的眼眶突然有些发酸,连忙低下头,用力眨了眨眼,才小声回答:“我.....不怕。
”沈知衍看着她微微泛红的眼角,心里某个角落,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触动了。“你撒谎。
”他说,语气却很轻,没有责备,“你刚才抖了一下。提起疼,正常人都会怕。
”阮清欢愣住了。“但是,”他顿了顿,目光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愿意为了别人忍着疼的人,比不怕疼的人,更难得。”窗外的雨,突然小了。
阮清欢抬起头,第一次认真地看向这个男人。他很瘦,因为长期病痛,颧骨都有些突出,
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但他的眉眼很深邃,鼻梁高挺,薄唇微微抿着,透着一股矜贵和疏离。
可他看着她的眼神,却没有疏离,只有一种温和的认真。
“沈、沈先生....."她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叫我知衍。”他打断她,
嘴角微微扬起一个极淡的弧度,“我们很快就要共用一颗肾了,不用这么生分。
”共用一颗肾。这五个字,让阮清欢的心跳漏了一拍。手术前的半个月,
沈知衍不顾医生的劝阻,执意从重症监护室转到了普通病房。“我要看着她。
”他对前来劝阻的主治医生说,“她一个人在陌生环境里,会害怕。
”这句话传到阮清欢耳朵里的时候,她正在病房里发呆。害怕吗?她确实害怕。不是怕手术,
而是怕这突如其来的一切。苏家把她找回来,不是为了认亲,是为了用她攀附沈家。
养父养母看她像看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那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假千金苏梦瑶,
更是把她当成眼中钉,每次见面都要冷嘲热讽一番。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家,没有亲人,
没有退路。可沈知衍却说,怕她害怕。那天傍晚,病房门被轻轻敲响。阮清欢抬头,
看到护工推着沈知衍进来,他怀里抱着一束白玫瑰,花瓣上还带着水珠。
“喜欢吗?”他把花递给她,“听护士说你盯着花店看了很久,猜你应该喜欢花。
阮清欢怔怔地接过花,指尖触碰到冰凉的包装纸,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情绪。
她确实喜欢花。在贫民窟的时候,她每天捡垃圾都会路过一家花店,
橱窗里摆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她从来买不起,只能隔着玻璃看一看。那时候她就想,
如果有一天,能有人送她一枝花,该多好。现在,有人送了。不是一枝,是一束。
是最干净的白玫瑰。“谢、谢谢....."她小声说,把花抱在怀里,
生怕碰坏了一片花瓣。沈知衍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样子,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心疼。
“清欢,”他叫她的名字,声音很轻,“以后想要什么,跟我说。不用怕,不用不好意思。
”阮清欢抬起头,撞进他深邃的眼眸里。那一刻,她好像看到了一束光。那之后的每一天,
沈知衍都会让人送东西过来。有时是热腾腾的桂花糕,有时是软糯的莲子羹,
有时是一本诗集,有时只是一张写着“好好休息”的便签。每一样东西,都送到她的心坎里,
像是他提前问过她想要什么一样。有一次,
不住问护工:“沈先生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桂花糕?”护工笑着回答:“沈先生让我问你的啊。
他说,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让我一样一样问清楚,以后好给你准备。”阮清欢愣住了。原来,
那些东西,都是他特意问过之后才送的。原来,他真的把她放在心上。那天晚上,
阮清欢抱着那束已经开始枯萎的白玫瑰,在病床上坐了很久。窗外的月光洒进来,
落在她微微发烫的脸颊上。她想,如果这是一场梦,她愿意永远不要醒来。手术前三天,
沈知衍拉着她去了医院的天台。那天的天气很好,暴雨过后的江城,天空蓝得像洗过一样,
万里无云。远处的长江像一条银色的绸带,蜿蜒穿过城市,阳光下波光粼粼。
“好看吗?”沈知衍指着远处的江景,问道。阮清欢点点头,眼睛亮亮的:“好看。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景色。”在贫民窟的那些年,她每天看到的,
是低矮的棚户区、泥泞的土路、堆积如山的垃圾。她从来没有站在这么高的地方,
俯瞰过这座城市。“等我好了,”沈知衍转过头看着她,阳光在他脸上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
“我带你去看真正的江景。坐游轮,从晚上开到天亮,看江上的日出。”阮清欢看着他,
忍不住问:“知衍,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真的不明白。
她不过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贫民窟女孩,连亲生父母都不要她。而他,
是沈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天之骄子。他们之间,隔着天堑一样的鸿沟。
沈知衍沉默了片刻,然后转过身,面对着她。“因为你是唯一能救我的人。”他说,
语气认真得不像开玩笑,“也因为,你是唯一让我觉得,活着还有意义的人。
”阮清欢的心跳停了一拍。“还有,”他伸出手,轻轻拂过她被风吹乱的碎发,
动作温柔得像在触碰易碎的瓷器,“我喜欢你。”那一刻,阮清欢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她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跳出来。她的脸瞬间红透了,
从脸颊到耳根连脖子都染上了一层粉色。“我、我....”她张了张嘴,
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用说,"沈知衍笑了,笑容里带着从未有过的温柔,“等手术成功,
等你好了,你再告诉我答案。”他伸出小指,对着她:“先做个约定。手术成功后,
你当我女朋友,我护你一辈子。不准反悔。”阮清欢看着他修长白皙的小指,
看着阳光下他认真的眉眼,看着那双深邃眼眸里倒映着的自己的影子。她伸出手,
勾住他的小指。“不准反悔。”阳光洒在他们交握的手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
那是阮清欢十八年人生里,最温暖的一刻。手术前夜,阮清欢失眠了。她躺在病床上,
看着窗外的月亮。月光很亮,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来,落在她腰侧的位置一那里,
明天将被划开一道口子,取出她身体里一半的器官。她不怕疼。她只怕,手术出了意外,
她再也见不到他。她悄悄从枕头下摸出一个破旧的本子,
那是她从贫民窟带来的唯一一件东西。翻开第一页,她用歪歪扭扭的字迹,
写下了一行字:"沈知衍。一定要活着。”然后,她把本子贴在胸口,闭上了眼睛。她想,
只要能救他,让她做什么都愿意。第一章 暖阳里的温柔手术进行了整整九个小时。
当阮清欢从麻醉中醒来时,第一个感觉,是疼。腰侧传来撕裂般的剧痛,
像是有人用钝刀在她身上反复切割。她想动,却发现浑身没有一丝力气,
连抬手的动作都做不了。“别动。”耳边传来护士的声音,“手术很成功,你现在需要静养。
”阮清欢艰难地转过头,看向隔壁的病床。那里空荡荡的,没有人。
“沈、沈先生呢?”她用尽全力,才挤出这几个字。“沈少爷在重症监护室,
他的情况比你复杂,需要密切观察。"护士一边调整输液管,一边说道,“你放心,
手术很成功,他的新肾功能已经开始工作了。”阮清欢松了口气,闭上眼睛。他活着。
那就好。接下来的日子,是阮清欢人生中最难熬的时光。
术后感染、高烧不退、伤口反复开裂、剧烈的排斥反应.....所有的并发症,
几乎都在她身上发生了一遍。她每天要打十几瓶点滴,手臂上全是针眼,肿得像个馒头。
可她住的,却是医院最偏僻的普通病房。苏家父母只在她手术当天来过一次,
确认她没死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沈家的佣人偶尔会送饭过来,
但送的永远是冷掉的清粥小菜,有时候甚至忘了放盐。阮清欢不在乎这些。
她只是每天问护士:“沈先生醒了吗?”得到的回答永远是:“还在观察。
”直到手术后的第七天。那天下午,病房门突然被推开。阮清欢抬起头,
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沈知衍坐在轮椅上,被人推进来。他的脸色依旧苍白,嘴唇干裂,
但眼睛是睁着的,正在看着她。"清欢。”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
却带着浓得化不开的心疼。阮清欢愣住了,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
“你、你怎么来了?"她哽咽着说,“医生说你要静养,
不能乱动......”沈知衍没有回答,只是推动轮椅,艰难地靠近她的病床。然后,
他伸出手,轻轻握住她冰凉的手指。那只手,瘦得只剩下骨头,手背上全是针眼,青紫一片。
“对不起。"他的声音发抖,“让你受委屈了。”阮清欢摇摇头,
眼泪流得更凶了:“只要你好了就好.....”沈知衍看着她的脸,
那张原本就苍白的小脸,此刻更是瘦得脱了形,颧骨高高凸起,眼窝深陷,嘴唇干裂起皮。
可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干净,那么亮,盛满了对他的担忧和关切。那一刻,
沈知衍在心里发誓。这辈子,他绝不会辜负这个女孩。沈知衍不顾沈家长辈的反对,
执意把阮清欢接到了沈家别墅。“她需要最好的休养环境。”他对前来劝阻的父亲说,
“她救了我的命,我欠她的,这辈子都还不清。”沈父沉默了片刻,
最终叹了口气:“你自己看着办吧。但你要记住,沈家的儿媳妇,不能是这种出身的人。
”沈知衍没有说话。他把阮清欢安排在了别墅最安静的地方一听竹小楼。
那是一栋独立的两层小楼,坐落在别墅的东南角,四周种满了翠竹。风吹过的时候,
竹叶沙沙作响,安静又惬意。他让人把小楼重新装修了一遍,所有的家具都换成了定制的。
床是最柔软的乳胶床垫,沙发是没有棱角的圆弧设计,地板铺上了厚厚的羊毛地毯,
怕她不小心摔倒。甚至连门把手,都包上了一层柔软的绒布。“这样你就不会撞疼了。
”他指着那些门把手,对阮清欢说。阮清欢看着眼前的一切,眼眶又红了。“知衍,
不用这样的......”她小声说,“我、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沈知衍转过身,
看着她。她穿着一件宽松的家居服,是他让人准备的,纯棉的料子,柔软亲肤。
她的头发随意披散着,因为生病,发尾有些枯黄。她的脸上依旧没有血色,
但比起刚出院的时候,已经好了很多。“值不值得,我说了算。”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动作温柔得能掐出水来,“从今天起,你只需要做一件事一好好养病,快点好起来。
”阮清欢抬起头,看着他,用力点了点头。那段日子,是阮清欢十八年人生里,
最幸福的时光。沈知衍请了江城最好的私人医生,每天来给阮清欢调理身体。
营养师、康复师、理疗师,各种专家轮番上门,把她的生活安排得无微不至。他每天再忙,
都会抽时间从公司赶回来,陪她说话,给她喂饭,帮她换药。换药是最让阮清欢害羞的事。
她的伤口在腰侧,很长一道,从肋骨一直延伸到胯骨。每次换药都需要把衣服掀起来,
露出那道狰狞的疤痕。沈知衍第一次给她换药的时候,她的手紧紧攥着床单,
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子。“别怕。"他的声音很轻,手指沾着药膏,
小心翼翼地涂抹在她的伤口上,“很快就好了。”他的动作很轻,轻得像在触碰易碎的瓷器。
药膏凉凉的,他的指尖却是温热的,带着一点点颤抖---那是小心翼翼的颤抖,
是怕弄疼她的颤抖。阮清欢咬着嘴唇,不敢看他。可她能感觉到他的目光,
落在她腰侧的疤痕上,久久没有移开。"疼吗?”他问。她摇摇头。他沉默了片刻,
然后低下头,轻轻吻在疤痕旁边的皮肤上。阮清欢浑身一颤,血液瞬间涌上脸颊。
"知、知衍......”"清欢,”他的声音闷闷的,带着一丝哽咽,“对不起,
让你挨了这一刀。”阮清欢愣住了。她转过头,看到他低垂的眼睫,看到他紧抿的唇角,
看到他微微泛红的眼眶。原来,他在心疼她。“没关系的。”她伸出手,轻轻抚上他的脸颊,
“我愿意的。”他抬起头,看着她,眼眶更红了。那一瞬间,阮清欢觉得,挨这一刀,
真的值得。春天来了。听竹小楼外的竹子,冒出了嫩绿的新芽。
花园里的桃花、梨花、樱花竞相开放,姹紫嫣红,美不胜收。沈知衍推着轮椅,
带阮清欢在花园里散步。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不能走太久,他就推着她,慢慢地走,
把每一朵花指给她看。“这是桃花,这是梨花,这是樱花。”他指着不同的花树,
耐心地介绍,“这棵樱花是从日本移植过来的,开了七八十年了。
”阮清欢看着满树的粉白花瓣,眼睛里闪着光:“真好看。”沈知衍摘下一朵桃花,
小心翼翼地别在她的发间。粉色的花瓣映着她苍白的脸颊,衬得她多了几分颜色。
“我们清欢,比桃花还好看。”他笑着说。阮清欢脸又红了,
轻轻推了他一下:“你别取笑我了。”“我没有取笑你。”他握住她的手,
放在唇边轻轻一吻,“你在我眼里,是最好看的。”风吹过,花瓣簌簌落下,飘了他们一身。
阮清欢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看着他深邃的眼眸,看着他嘴角温柔的笑意,
心里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满足感。她想,如果能一直这样,该多好。
沈知衍记得她所有的喜好。他知道她怕黑,每晚都会让人在她房间留一盏暖黄色的小夜灯。
他自己也会在她睡前过来,坐在床边,给她讲睡前故事,直到她睡着。他知道她口味清淡,
每次让厨师做饭,都会特意叮嘱“少盐少油,不要辣”。有时候厨师忘了,他尝出来,
会让厨房重新做。他知道她喜欢白玫瑰,每天都会让人送一束最新鲜的过来,
插在她最喜欢的水晶花瓶里。枯萎的花,他会亲自换掉,从不让佣人动手。有一次,
阮清欢半夜醒来,想去院子里走走。她推开房门,却看到沈知衍坐在楼下的客厅里,
对着电脑处理文件。“怎么醒了?"他听到动静,抬起头,“不舒服吗?”阮清欢摇摇头,
走下楼梯:“你怎么还没睡?”“还有点工作。”他合上电脑,站起身,
“饿不饿?我让人给你煮点宵夜?”阮清欢看着他疲惫的眉眼,心里突然有些酸。她知道,
他每天公司的事情很多,却还要抽时间陪她。有时候她半夜醒来,都能看到他的书房亮着灯。
“我不饿。”她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你陪我坐一会儿就好。”沈知衍揽过她的肩膀,
让她靠在自己身上。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在他们身上,安静又温暖。“清欢,
"他突然开口,“等你好全了,我带你去个地方。”“哪里?”“我小时候住的老宅。
”他说,“那里有一片很大的荷塘,夏天荷花开了,特别好看。我让人在塘边建了个小亭子,
可以在里面喝茶、看书、看荷花。”阮清欢想象着那个画面,嘴角弯了起来:“好啊。
”“还有,”他继续说,“我在郊区买了一块地,准备建一个马场。
你不是说想学骑马吗?到时候我教你。”阮清欢抬起头,
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想学骑马?”她只跟他说过一次,还是在闲聊的时候随口提的。
沈知衍笑了,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那一夜,
他们坐在月光下,说了很多很多话。从她的童年,到他的过去;从她喜欢的颜色,
到他爱吃的菜;从未来想做的事,到老了想去的地方。说到最后,阮清欢靠在他肩膀上,
迷迷糊糊睡着了。沈知衍把她抱起来,轻手轻脚地送回房间。他给她盖好被子,调好小夜灯,
坐在床边看了她很久很久。月光落在她安静的睡颜上,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上投下一片阴影。
她的嘴角微微弯着,不知道在做什么好梦。他伸出手,轻轻抚过她的脸颊,
指尖触到她温热的皮肤,心里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满足感。"清欢,”他轻声说,
“谢谢你来到我身边。”那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光。那时候的阮清欢以为,
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她会慢慢好起来,他会兑现承诺带她去看荷花、学骑马,
他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她不知道,命运的齿轮,正在悄然转动。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
正在暗处,等着将她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第二章 寒风里的背叛林薇薇第一次见到阮清欢,
是在沈家别墅的花园里。那天她来沈家拜访,正巧看到沈知衍推着轮椅,
带着一个瘦弱的女孩在赏花。他弯着腰,指着远处的花树,不知道在说什么。
那个女孩抬起头,对他笑了笑,眼里满是依赖和欢喜。而沈知衍看她的眼神一那种温柔,
那种宠溺,是她从未见过的。林薇薇的手指狠狠掐进了掌心。她和沈知衍认识二十年了。
林家和沈家是世交,从小一起长大。她八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他,
就喜欢上了这个不爱说话却总是护着她的小哥哥。她以为自己会是他的新娘,
沈家的长辈也一直默认了这一点。可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丫头,凭什么?
凭一颗肾?”林薇薇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砸碎了所有能砸的东西。“我不会放过你。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眼神阴狠得像淬了毒,“阮清欢,你等着。”林薇薇开始布局。
她派人去阮清欢长大的贫民窟,找到那些曾经与她有过交集的人。那里是三不管地带,
低矮的棚户区挤在一起,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住在那里的人,
都是这座城市的边缘人一拾荒者、流浪汉、暗娼、瘾君子。阮清欢在那里生活了十八年。
她住在一间不到十平米的铁皮屋里,每天凌晨四点起床,去垃圾站捡能卖钱的废品。
她被人打过、骂过、抢过,却从来没有低过头。这些,林薇薇都知道。
她找到几个曾经欺负过阮清欢的地痞流氓,用钱收买了他们。“我需要你们演一场戏。
"她把一沓钱拍在桌上,“就按我说的做。”几天后,一组“偷拍”的照片,
送到了林薇薇手上。照片里,阮清欢被几个混混围在中间,有人扯着她的衣服,
有人拽着她的头发,她满脸惊慌,拼命挣扎。但从某些角度看过去,
却像是她在和那些人纠缠不清,甚至带着几分放荡。林薇薇看着这些照片,满意地笑了。
还不够。她要的,是彻底毁掉阮清欢在沈知衍心里的形象。她找来专业的音频剪辑师,
伪造了一段录音。录音里,“阮清欢"的声音贪婪又恶毒:“只要能给沈知衍捐肾,
我就能嫁入豪门,一辈子吃香喝辣,谁也别想拦我......我从一开始就是算计好的,
那颗肾,就是我换荣华富贵的筹码......”声音是她让人模仿的,语气、音色、停顿,
都和阮清欢一模一样。然后,她买通了苏家父母。苏家早就因为经营不善欠了一屁股债,
林薇薇许诺,只要他们配合,债务一笔勾销,还会额外给他们一笔钱。“你们就说,
阮清欢早就知道配型成功,一直在等这个机会。”林薇薇对苏母说,“还有,
就说她签了接受沈家补偿金的协议。”苏母犹豫了一瞬,
但看到林薇薇递过来的支票立刻点头:“好,就这么说。”一切准备就绪。
林薇薇选择了一个最致命的日子。那天,是沈知衍的生日,
也是他正式接手沈氏集团的第一天。她算准了,人在最得意的时候,
也是最容易失去理智的时候。沈知衍那天很高兴。上午的董事会上,他以全票通过,
正式接任沈氏集团董事长。下午签下了一笔上亿的合同,为公司打开了欧洲市场。
他迫不及待地想回听竹小楼,和阮清欢分享这份喜悦。他的口袋里,装着一枚钻戒。
那是他一个月前就定好的,两克拉的粉钻,周围镶嵌着一圈碎钻,简单又精致。
他准备在今天,在她亲手为他做的生日蛋糕前,向她求婚。他想好了,要求得正式一点,
要单膝跪地,要说“阮清欢,嫁给我”。他甚至已经让人在准备婚礼场地,定在了马尔代夫,
那里有世界上最美的海。可就在他准备离开公司的时候,林薇薇冲进了他的办公室。
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连衣裙,眼睛哭得红肿,梨花带雨地跪在他面前。“知衍,
我知道今天是你接任的日子,我不该来打扰你,
可是我不能再瞒着了......”沈知衍皱起眉头:“薇薇,你这是干什么?起来说话。
”林薇薇摇摇头,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袋,
他:“你自己看.....我、我真的不忍心看你被骗.......”沈知衍接过文件袋,
打开。第一眼,是一沓照片。照片里的阮清欢,衣衫不整,被几个混混围在中间。
有混混扯着她的衣领,她仰着头,表情扭曲,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哭。从某些角度看过去,
她甚至主动贴着那些男人。沈知衍的手指僵住了。第二样,是一个录音笔。他按下播放键,
里面传来“阮清欢”的声音:“.....捐肾算什么,只要能嫁进沈家,
让我做什么都行.....那颗肾,就是我换荣华富贵的筹码.....等沈知衍好了,
我就是沈家少夫人,到时候,苏家都要仰仗我......”一字一句,像针扎进他的心脏。
第三样,是一份协议。“肾脏捐赠补偿协议”,甲方沈氏集团,乙方阮清欢。
补偿金额:五千万。下面是阮清欢的签名,字迹潦草,却和他见过的她的字迹有几分相似。
“知衍,”林薇薇跪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苏家父母都说了,阮清欢早就知道配型成功,
一直在等这个机会.....她故意接近你,故意装可怜,
就是为了让你对她死心塌地.....”“她那些温柔、那些单纯,
的!她就是一个心机深沉、贪图富贵的骗子!"“我、我只是不想看你被骗.....知衍,
你清醒点......”沈知衍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的脑子里像有无数个声音在尖叫,
嗡嗡作响,什么都听不清。他看着手里的照片,看着照片里那个和混混纠缠的女人,
想起她在自己面前羞涩低头的样子。他看着录音里那些贪婪恶毒的话,
想起她说“我喜欢你"时眼里的真诚。他看着那份签着她名字的协议,
想起她说“我不要你的钱”时的斩钉截铁。
到底哪个是真的?哪个才是真正的阮清欢?他觉得自己像个傻子。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还心心念念要向她求婚要护她一辈子。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枚钻戒,狠狠摔在地上。
钻戒滚了几圈,撞在桌脚上,“咔”的一声,碎成两半。像他此刻的心。
他大步朝听竹小楼走去。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听竹小楼里,阮清欢正在忙碌。
她系着围裙,在开放式厨房里做蛋糕。案板上摆满了材料一低筋面粉、鸡蛋、奶油、芒果,
还有一盒她珍藏了很久的巧克力酱。蛋糕已经烤好了,金黄色的糕体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她正在裱花,用裱花袋挤出白色的奶油,一圈一圈,在蛋糕表面铺成漂亮的纹路。
旁边放着一根蜡烛,是数字“26”---沈知衍的生日。她嘴角带着笑,一边挤奶油,
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歌。这是他康复后的第一个生日,也是他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生日。
她想好好庆祝一下,给他一个惊喜。她偷偷攒了很久的钱,买了一块他喜欢的手表,
藏在床头柜的抽屉里。还织了一条围巾,墨蓝色的,织了拆,拆了织,
终于织成了一条满意的。等一会儿吹完蜡烛,她就送给他。她想,他一定会喜欢的。
门突然被推开了。阮清欢抬起头,脸上绽开笑容:“知衍,你回来啦!快洗手,
蛋糕马上就.....”她的话,卡在了喉咙里。沈知衍站在门口,脸色铁青,
眼神冷得像寒冬里的冰刃,淬满了剧毒,正直直地盯着她。
“知衍......你怎么了?”她小心翼翼地问,心里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沈知衍没有说话。他走进来,一步一步,走到她面前。然后,他扬起手,
将手里的东西狠狠砸在她脸上。照片散落一地,像一地的冰冷雪花,砸得她脸颊生疼。
录音笔掉在地上,恰好还在播放着那段伪造的录音,“贪婪恶毒”的声音,在安静的厨房里,
显得格外刺耳。.....那颗肾,
就是我换荣华富贵的筹码......阮清欢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她低头看着地上的照片,看着那些扭曲不堪的画面,看着照片里那些凶神恶煞的混混,
看着自己惊慌失措的脸一可那些画面,从某些角度看过去,却变成了她在主动纠缠。
她的脸色,一点一点变白,最后惨白如纸。“不、不是的....."她颤抖着开口,
“这些照片是假的,是有人故意拍的......”沈知衍冷笑一声,
指着录音笔:“这也是假的?”录音笔里还在播放:“.....等沈知衍好了,
我就是沈家少夫人,到时候,
......”阮清欢拼命摇头:“我没说过这些话!从来没说过!这是有人模仿我的声音,
是假的,都是假的!”沈知衍又掏出那份协议,
狠狠甩在她脸上:“这也是假的?”阮清欢捡起协议,看着上面那个模仿她笔迹的签名,
眼泪瞬间涌了出来。“我没签过这个.....我没要过你的钱......知衍,
你相信我,我真的没要过.......”“没要过?”沈知衍的眼神,冷得能结冰,
“苏家父母亲口说的,你早就知道配型成功,一直等着这个机会。他们说,你签了协议,
拿了补偿金。你还有什么好说的?”阮清欢愣住了。苏家父母。
那对从来没有养过她一天、把她当成工具利用的“亲生父母”。
他们.......竟然这样害她?“不是的....."她哭着说,“知衍,
你听我解释....”“解释什么?"沈知衍打断她,声音里满是厌恶,
“解释你怎么处心积虑接近我?解释你怎么装可怜让我心疼你?解释你怎么一步一步,
让我对你死心塌地?”阮清欢摇着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怎么都止不住:“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喜欢你,
我只是喜欢你......”“喜欢?”沈知衍冷笑,“你这种人,
也配说喜欢?”他走到桌前,看着那个还没完成的蛋糕。上面用巧克力酱写着“知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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