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场重生这次我选阴鸷反派

火场重生这次我选阴鸷反派

作者: Zran

其它小说连载

金牌作家“Zran”的虐心婚《火场重生这次我选阴鸷反派》作品已完主人公:陆时琛沈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主要角色是沈阶,陆时琛,沈念薇的虐心婚恋,追妻火葬场,打脸逆袭,重生,白月光,病娇,救赎,现代小说《火场重生:这次我选阴鸷反派由网络红人“Zran”创故事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977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28 11:33:55。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火场重生:这次我选阴鸷反派

2026-02-28 18:00:11

我死过一次,才知道自己是一本虐文里的配角。上一世,我为救男主葬身火海,

他却抱着女主说幸好死的是我。重生后,我不再追逐他的背影,

而是靠近那个始终站在阴影里的反派。他浑身是血地问我为什么要帮他,

我擦掉他脸上的血迹:“因为这次,我要为自己活。”当男主幡然醒悟,疯狂寻找我时,

我正靠在反派怀里数星星。他颤抖着声音问:“能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你的原谅吗?

”我笑了:“去问那个为你死过一次的我吧,只是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是被疼醒的。那种疼从四肢百骸同时涌上来,火烧火燎的,

好像皮肤还贴在燃烧的木梁上,筋脉却已经被人抽出来,一根一根晾在风里。我睁开眼。

入目是惨白的天花板,熟悉的天花板,角落有一块水渍,形状像只歪着脖子的狗。

我盯着那块水渍看了很久,久到眼眶发酸,终于意识到——这是我的出租屋。不是火场。

不是医院。甚至不是那场大火之后的任何一个地方。我慢慢坐起来,低头看自己的手。

十指完好,指甲盖泛着健康的粉色,没有焦黑,没有溃烂,没有任何被火焰舔舐过的痕迹。

床头柜上的手机亮着,我拿起来看了一眼。2023年9月15日。下午两点三十七分。

那场大火发生在2024年3月20日。我死了九个月,然后回到了火灾发生的半年前。

手机又震了一下,是一条微信。“晚上七点,老地方,我有事跟你说。

——陆时琛”我看着那个备注名,手指悬在屏幕上方,迟迟没有落下去。陆时琛。

就是这个人,我为他死了。说起来很可笑,我竟然到现在才想明白这件事有多么可笑。

上一世我喜欢陆时琛,喜欢了整整五年。从大一入学那天他在迎新晚会上弹钢琴开始,

到后来他身边多了一个沈念薇,到他们订婚,到那场火灾。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子。

我把他的喜好背得比自己的生理期还熟,他不吃香菜,咖啡只喝美式,雨天膝盖会疼,

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去江边吹风。我像个敬业的备忘录,把这些信息一条一条存进脑子里,

从没指望过能派上用场,只是忍不住想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

哪怕只是在人群里多看他一眼。哪怕只是在微信上多等一句“好的”。

哪怕——哪怕那场火灾里,我推开他的那一瞬间,他喊的是“念薇快跑”。

火是突然烧起来的。餐厅三楼,电路老化,浓烟几秒钟就灌满了整个大厅。

我本来已经跑到楼梯口了,回头看见他还愣在原地,扶着桌子喊沈念薇的名字。

沈念薇被熏晕了,倒在角落里。我跑回去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

把沈念薇从地上拽起来,往陆时琛怀里一塞,然后推着他们往楼梯口跑。木梁砸下来的时候,

我正好在他们身后。最后一秒我看见的是陆时琛的脸,他在回头看,

但他看的是怀里的沈念薇,不是我。他说:“幸好不是你。”他说的是沈念薇。

他说幸好受伤的不是沈念薇,幸好被烟熏晕的不是沈念薇,

幸好——幸好那个被压在木梁下面的是我。我当时意识还没完全模糊,竟然还能听懂这句话,

听懂之后,竟然还能想:哦,原来是这样。原来在他眼里,沈念薇是“你”,

我是那个“不是”。原来从头到尾,我连被惋惜的资格都没有。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大概是死了吧,烧死的,呛死的,被砸死的,反正都是死。

死之前我最后想的是: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离这个人远远的。然后我就醒了。

回到了半年前。9月15日,下午两点三十七分。手机又震了一下,还是陆时琛。“在吗?

”我盯着那两个字,盯了很久。然后我把他拉黑了。拉黑之后,我把手机往床上一扔,

躺回枕头上,盯着天花板上那只歪着脖子的狗。眼眶有点酸,但没有眼泪。

我已经为陆时琛流了够多的眼泪,这辈子不打算再流了。我是在江边遇见沈阶的。

那天晚上我出门散步,漫无目的地走,从城南走到城北,最后走到江边。江风很大,

吹得人睁不开眼,我站在护栏边上,看着对岸的万家灯火发呆。然后就看见了他。

他坐在江边的长椅上,一个人,背对着路灯的光,半边身子隐在黑暗里。走近了我才看清,

他浑身是血,白衬衫被染红了一大片,袖口还在往下滴。他抬起头来看我。那双眼睛很黑,

很深,里面没有光。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低下头,继续盯着自己的手。我认出他了。沈阶。

陆时琛的死对头,圈子里人人喊打的私生子,传闻中冷血阴鸷不择手段的反派。

上一世我见过他几次,都是在宴会上,他永远站在角落里,永远是一个人,

永远用那种看死人的眼神看着陆时琛。那时候我觉得他可怕。现在我觉得他可怜。

江风吹过来,带着血腥气。我站在他面前,低头看他,他始终没有抬头。“你流血了。

”我说。他没理我。“得去医院。”他还是没理我。我蹲下来,凑近了看他的伤口。

手臂上有一道很长的口子,还在往外渗血,不是刀伤,像是被什么锐器划破的。

他抬手挡了一下,不想让我碰。“别动。”我说。他愣住了。

大概是因为我的语气太理所当然,像是命令,又像是在关心。他抬起眼睛看我,

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波动。“你是谁?”他问。声音沙哑,

像是很久没开口说过话。我没回答他,从包里翻出一包纸巾,抽出来按在他伤口上。

他往后缩了一下,又停住了,低头看着我按在他手臂上的手。“压着。”我说,“我去买药。

”我转身往最近的便利店跑,跑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他。“别跑,我不会害你。

”他坐在那里,浑身是血,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路灯的光照不到他脸上,

但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像一根细细的线,拴在我身上。我买了一堆东西回来的时候,

他还在原地。我蹲下来,拆开碘伏棉签,把他手臂上的血擦干净。伤口比他看起来的要深,

需要缝针,但眼下只能先处理一下。他全程没说话,只是看着我。“疼吗?”我问。

他摇了摇头。“撒谎。”我说,“我看着都疼。”他又愣住了。那种表情很陌生,

好像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这种话。我把纱布缠好,打了个结,然后站起来拍拍手:“行了,

明天去医院缝针。”他低头看着手臂上那个歪歪扭扭的蝴蝶结,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为什么帮我?”他忽然问。我低头看他。他仰着脸,眼睛里的黑暗像是裂开了一道缝,

透出一点不知所措的光。他浑身是血,狼狈得像一只被遗弃的野狗,可他看我的眼神,

却像是怕我会踢他一脚。那一刻我心里有个地方软了一下。我蹲下来,和他平视,

伸手擦掉他脸颊上的一点血迹。“因为这次,”我说,“我要为自己活。”他看着我,

眼睛里的光一点一点亮起来。“为自己活,”他慢慢重复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笑起来:“就是从现在开始,我想帮谁就帮谁,想离谁远就离谁远,

不用再讨好任何人,也不用再——”我顿了一下。“也不用再把命给别人。”他沉默了很久。

江风吹过来,带着腥咸的水汽。他的头发被吹乱了,几缕发丝垂在额前,遮住了眼睛。

“你叫什么?”他问。“许念。”我说,“你呢?”他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

只是嘴角动了一下。“你知道我。”他说。我也笑了。“沈阶,”我说,“我确实知道你。

”他抬起眼睛看我,那里面有警惕,有不解,还有一点点微弱的光。“知道我是谁还帮我,

”他说,“不怕吗?”我想了想,认真回答他:“我死过一次,没什么好怕的了。

”他看着我,很久很久。然后他慢慢低下头,额头抵在我肩膀上。很轻,像是怕压疼我。

“谢谢。”他说。声音闷闷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愣了一下,然后抬起手,

轻轻拍了拍他的背。从那天起,沈阶开始出现在我生活里。一开始是偶遇。

我下班的时候在路口看见他,他站在那里,手里拎着一个袋子,看见我就递过来。“药。

”他说。我打开一看,是一堆治外伤的药,还有几盒消炎药。比我买给他的那些贵多了。

“你手臂好了吗?”我问。他点点头。“给我买这些干嘛?”他想了想:“你那天擦破了皮。

”我低头一看,自己手背上确实有一小块蹭破的地方,

大概是那天蹲下来给他包扎的时候蹭的,我自己都没注意。“这也值得你专门买药?

”我哭笑不得。他认真地看着我:“值得。”后来就变成了频繁的“偶遇”。我公司楼下,

我家门口,我常去的便利店,我散步的江边,总能看见他。他不怎么说话,就是跟着我,

有时候跟我走一路,一句话也不说,然后在我到家的时候点一下头,转身离开。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你没有自己的事做吗?”他想了想:“没有。”“那你以前干嘛?

”他又想了想:“等着。”“等什么?”他没回答,只是垂下眼睛。我忽然想起来,

上一世他最后是什么结局。那本漫画我没有看完,但隐约听说过,反派沈阶最后众叛亲离,

死在某个没人知道的角落。死了都没人知道。我看着他的侧脸,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孤零零地铺在地上。“沈阶,”我忽然说,“要不要跟我回家吃饭?”他转过头来看我,

眼睛里的光像是被这句话点亮的。“我做饭不好吃,”我补充道,“但能吃。”他点点头,

很小幅度地点了一下,像是怕我反悔。那天晚上我给他做了一碗西红柿鸡蛋面,

他坐在我出租屋的小桌子前面,一口一口吃得很慢。“不好吃吗?”我问。“好吃。”他说。

他低头看着碗里的面,声音很轻:“很久没人给我做饭了。”我没说话,

只是又给他盛了一碗。后来我才慢慢知道沈阶的事。他是沈家的私生子,

母亲是沈老爷一夜风流的产物,生下他就跑了。他从小被养在沈家老宅最偏的院子里,

没人管,没人问,活得像一只野狗。沈家有两个正牌少爷,陆时琛是老大,

下面还有一个弟弟。陆时琛的母亲容不下沈阶,沈老爷也懒得管,

于是沈阶就成了那个永远站在角落里的人。他唯一的价值,

就是被用来衬托陆时琛的光明磊落。所有人都说,沈家那个私生子阴鸷狠毒,不择手段,

迟早要出事。所有人都躲着他。他习惯了。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

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我们坐在江边的长椅上,他看着对岸的灯火,脸上没有表情。

“你恨他们吗?”我问。他想了想:“以前恨过。”“现在呢?”“现在?”他转头看我,

“现在没空恨了。”“那你在想什么?”他没回答,只是看着我的眼睛。江风吹过来,

有点凉。他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动作很轻,像是怕吓到我。“我在想,”他说,

“明天还能不能见到你。”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这个人真是——真是不知道怎么形容。

明明满身是伤,明明比谁都孤独,偏偏用最直白的话,让我无路可退。陆时琛开始找我了。

大概是发现被我拉黑,又发现我换掉了所有联系方式,他开始在朋友圈发消息,

问有没有人认识我,说他找不到我了。我看到那些消息的时候,正在和沈阶吃夜宵。

他把手机递给我,屏幕上显示着一个共同好友的截图:“时琛在找你,你们怎么了?

”我笑了一下,把手机还给他。“没什么,”我说,“只是不想再见了。”沈阶没问为什么,

只是把那盘烤好的肉往我面前推了推。“吃吧,”他说,“凉了不好吃。

”后来陆时琛找到了我公司楼下。我下班出来,就看见他站在门口,西装革履,

俊朗的脸上带着几分疲惫。看见我,他眼睛亮了一下,快步走过来。“念念。

”我往后退了一步。他愣了一下,停下来看着我。“为什么拉黑我?”他问,

“为什么换手机号?为什么——”“陆时琛,”我打断他,“你找我干什么?”他顿了顿,

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是一枚戒指。银色的,镶着一颗小小的钻石,在夕阳下闪着光。

“念念,”他说,“我们订婚吧。”我看着那枚戒指,忽然很想笑。

上一世我等这句话等了五年,等到死都没等到。那时候他忙着和沈念薇约会,

忙着准备他们的婚礼,忙着在每一个场合牵她的手,看她的眼睛。

现在他拿着戒指站在我面前,说我们订婚吧。“沈念薇呢?”我问。

他皱了一下眉:“念薇……念薇不适合我。”“不适合你?”我笑了,“你们在一起三年,

你现在说不适合?”他垂下眼睛,沉默了一会儿。“我知道是我不好,”他说,

“但我现在明白了,我真正喜欢的人是你。念念,你给我一个机会,我——”“陆时琛,

”我打断他,“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沈念薇的事?”他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一丝不自然。

我猜对了。上一世他是个完美的人设,正直善良,光明磊落,所以沈念薇爱他,

所有人都爱他。可现在呢?他站在我面前,说着“念薇不适合我”这种话,我忽然发现,

他也没有那么完美。也许他从来都不完美,只是我从前看不见。“念念,

”他又往前走了一步,“我知道我过去忽略了你,但我真的——”“陆时琛,

”我往后退了一步,“你记得那场火灾吗?”他愣了一下:“什么火灾?”“没什么。

”我摇摇头。他不会记得的。那场火灾还没有发生,在他眼里我只是一个忽然不理他的女人,

他追过来是因为自尊心作祟,因为不习惯被人拒绝。不是因为喜欢我。从来都不是。

“我不会和你订婚,”我说,“你回去吧。”他的脸色变了变:“念念——”“还有,

”我补充道,“别再来找我。”我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忽然听见他喊:“是他吗?

那个沈阶?”我停下来。他快步追上来,站在我面前,脸上带着我从未见过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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