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杀猪佬也得被逼着上演认亲狗血剧?”我是萧山,
一个只想在边陲小镇安稳杀猪的前暗卫首领。可京城来的大将军之子魏昂,
非说我是他流落在外的亲哥,还看上了我那把从不离身的杀猪刀。他抢过刀,
得意洋洋地说:“一个屠夫,也配用这种宝贝?以后它归我了!
”我淡定地擦了擦手上的猪油,提醒他:“那刀,是御赐的。”他没懂,但我知道,
他家那本户口本,很快就要变得很薄了。正文:1我在北境的关山镇杀了十年猪。十年,
足够让一个人的棱角被磨平,让手上的血腥味从人血变成猪血,
让京城的腥风血雨变成小镇的袅袅炊烟。我喜欢这里。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磨刀,烧水,
开档。猪肉铺的生意不好不坏,足够我温饱,偶尔还能去镇口的酒馆喝上两碗劣质的烧刀子。
手里的刀,是我唯一的家当。它通体玄黑,没有一丝多余的纹饰,刀身狭长,
比寻常的屠刀更轻,也更锋利。一刀下去,骨肉分离,干净利落。
镇上的人都说我杀猪是门艺术,只有我知道,这门艺术的学费,
是无数个不能见光的夜晚和一条条消逝的生命。我叫萧山,山是关山镇的山。
至于以前叫什么,早就忘了。直到那天,我的猪肉铺前,
扬起了一阵能把猪油腥气都盖过去的尘土。十几匹高头大马,马上的人个个锦衣华服,
腰佩长刀,神情倨傲。为首的是个二十出頭的公子哥,一身织金锦袍,面容白净,
眼神却像只开屏的孔雀,恨不得把“老子天下第一”刻在脸上。他就是魏昂,
当朝大将军魏勋的独子。“你就是萧山?”他用马鞭指着我,语气里满是审视和不耐。
我正在刮猪毛,头也没抬。“买肉排队。”他身后的家丁立刻呵斥:“放肆!
我家公子是……”魏昂抬手制止了他,翻身下马,走到我的肉铺前,捏着鼻子,
一脸嫌恶地打量着四周。“我不是来买肉的。”他盯着我,忽然冒出一句,“我是来认亲的。
”我刮毛的手顿了一下,热水的热气模糊了我的视气。“你找错人了。”“没错。
”魏昂从怀里掏出一块成色极好的玉佩,在我面前晃了晃,“我父亲说,二十年前,
我有个哥哥在北境走失,身上就带着这块玉佩的另一半。我找了你很久,萧屠夫。
”他把“屠夫”两个字咬得特别重,像是在提醒我我们之间的云泥之别。我看着那块玉佩,
和我脖子上挂了多年的那一块,确实是一对。那是我……母亲留下的遗物。
但我没兴趣陪他演什么兄弟情深的戏码。我的人生,从十年前就和我自己做了切割,
前半生已经埋了,后半生只想安安稳稳地烂在这泥土里。“玉佩是捡的。”我语气平淡,
继续手里的活,“将军府的门楣太高,我这个屠夫,攀不上。”我的拒绝显然激怒了他。
魏昂的脸沉了下来,目光从我身上移开,落在了我挂在腰间的杀猪刀上。那把刀,
即使沾满了猪油和碎肉,也掩盖不了它那股内敛的锋芒。他的眼睛瞬间亮了。“好刀!
”他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伸手就要来拿。我侧身避开,握住了刀柄。“一个臭屠夫,
竟藏着这等利器?”魏昂的贪婪毫不掩饰,“开个价,这刀我要了。”“不卖。
”我的声音冷了下来。这是我的底线。刀在,萧山在。魏昂冷笑一声,眼神变得轻蔑又残忍。
“看来你是不懂什么叫敬酒不吃吃罚酒了。”他朝身后的家丁使了个眼色,
“给我……请萧大哥回府!顺便,把萧大哥的宝刀也一并带上!”几个家丁一拥而上。
我杀了十年猪,力气比寻常人大得多。但他们都是练家子,配合默契。一阵混乱中,
我后腰挨了一记闷棍,整个人往前一扑,腰间的刀,被魏昂一把夺了过去。
他将刀举在阳光下,用丝绸手帕嫌恶地擦拭着刀身上的油污,眼神痴迷。“明珠暗投,
真是暴殄天物!”他拿着刀,在我面前比划,满脸鄙夷:“一个臭屠夫,也配用此等利器?
从今天起,它姓魏了!”他的家丁们附和着大笑,镇上的邻居们远远看着,没人敢出声。
我从地上爬起来,没有愤怒,也没有反抗。只是默默地用油腻的围裙擦干手,看着他,
像在看一块已经处理完毕,即将下锅的五花肉。“刀你拿走可以。”我平静地说。
魏昂以为我服软了,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不过友情提醒。”我指了指刀柄的末端,
“那里有个印记,最好别让外人看见,尤其是京城里的人。”他会错了意,以为我是舍不得,
在故弄玄虚。魏昂嗤笑一声,把刀往腰间一插,大摇大摆地转身。“一个屠夫的破刀,
还能是什么稀世珍宝不成?我就是要让全京城的人都看看,什么叫慧眼识珠!”马蹄声远去,
留下满地狼藉和镇民们同情的目光。我没再说什么,只是弯腰,
捡起了地上那把用了十年的刮毛刀。手感,差了点。2刀没了,日子还得过。
我换了把寻常的铁匠铺买来的砍骨刀,重,钝,每次下刀都得使上十二分的力气。
镇口面馆的老王头来看我,叹着气说:“萧山啊,你这是何苦呢?跟那帮贵人犟,
没好果子吃的。”老王头是个退伍的老兵,见识比镇上的人多。我笑了笑,没接话。
“那刀……对你很重要吧?”他看着我手里的新刀,摇了摇头。“吃饭的家伙而已。
”话是这么说,但心里却空了一块。那把刀跟了我十五年,从暗卫营的训练场,
到尸山血海的战场,再到这方寸之间的猪肉案板。它是我唯一的朋友,也是我前半生的墓碑。
魏昂带着我那把刀回京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没几天就传遍了。
镇上来往的商队带来了京城的见闻。“听说了吗?魏小将军得了一把绝世宝刀,削铁如泥,
连宫里的高手都赞不绝口!”“可不是嘛,听说魏小将军在演武场上,
用那把刀赢了禁军的副统领,现在风头正盛呢!”“我还听说,魏将军打算在自己寿宴上,
把这把刀献给皇上,讨个好彩头!”我听着这些传闻,手里的刀一下没控制住,
将一根猪腿骨从中劈开,骨茬飞溅。老王头吓了一跳:“你小子,想什么呢?这么大火气。
”我摇摇头,把劈坏的猪骨扔到一旁。火气?不。我只是觉得,这场戏,越来越有意思了。
魏昂是个蠢货,但他爹魏勋不是。魏勋在军中多年,不可能认不出那把刀的来历。
他居然纵容自己的儿子拿着这把刀四处招摇,甚至要献给皇帝。这里面的算计,可就深了。
要么,魏勋认为我真的死了,这把刀成了无主之物,他想借此试探宫里的态度。要么,
他就是想借他这个蠢儿子,把我从阴沟里钓出来。不管是哪一种,他都打错了算盘。
因为那把刀,从来就不是我的。它是皇帝的。是当年,先帝亲手递到我手里,说:“影刃,
此刀赐你,如朕亲临。”“影刃”,是我以前的名字。我是天子亲卫,影刃卫的首领。
影刃卫,是皇帝手中最锋利,也最隐秘的刀。我们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任务。十年前,
我奉命去截杀北狄的使团,却遭遇了埋伏。我的人全死了,我也身负重伤,九死一生。
我知道,我们被出卖了。能知道我们行踪的,朝中不超过五人。我不敢回京,
不敢相信任何人。于是,我伪造了自己战死的假象,一路流落到了这个边陲小镇,
当了一个屠夫。我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一把刀,又把我卷回了这潭浑水。
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就到了魏勋大将军的寿辰。那天,镇上格外热闹,
因为有京城来的信使,快马加鞭,一路往北境军营而去。我照常开档卖肉,
心里却在计算着时间。从京城到这里,快马日夜兼程,大概需要五天。圣旨的速度,
应该也差不多。我该准备准备了。不是准备回京,而是准备……离开这里。京城的浑水,
我不想再蹚了。然而,我终究是低估了某些人的无耻,也高估了某些人的智商。
3魏将军寿宴的盛况,由一个刚从京城回来的皮货商,
在酒馆里绘声绘色地讲给了全镇的人听。“你们是没瞧见那场面!满朝文武,皇亲国戚,
都去了!魏将军府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最出风头的,还得是那位魏小将军!
”皮货商喝了口酒,吊足了大家的胃口,才继续说道:“魏小昂,当着所有人的面,
献上了一把刀作为寿礼!那刀,黑不溜秋的,看着不起眼,
可魏小将军当场就用它削断了一根铁棍,眼睛都不眨一下!”“满堂喝彩啊!
连皇上都惊动了,特地派人来传话,说想亲眼看看那把宝刀。”酒馆里响起一片惊叹声。
我坐在角落里,默默地喝着酒。来了。该来的,总会来。
皮货商还在唾沫横飞:“你们猜怎么着?皇上见了那刀,龙颜大悦!
当场就夸魏小将军‘慧眼识珠,忠勇可嘉’,还说要将此刀收入内库,日日观赏!
”听到这里,我的眉头皱了起来。不对。这和我想的不一样。当今圣上,
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十二岁入宫,当他的伴读,陪他习武,暗中为他扫平了无数障碍,
才助他登上了皇位。他的性情,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多疑,谨慎,控制欲极强。
影刃卫是他最锋利的爪牙,也是他最深的恐惧。
他绝不可能容忍代表着影刃卫最高权力的信物,落入一个手握兵权的将军手中。
他看到那把刀,第一反应绝不是“龙颜大悦”,而应该是“杀机四起”。
除非……除非他没认出来。这不可能。刀柄末端的那个“御”字,
是他当年亲手用刻刀烙上去的,还有一个只有我们两人知道的龙纹密印。
除非……那把刀是假的?也不可能。那把刀的材质是天外陨铁,独一无二。那么,
只剩下一种可能。皮货商在说谎。或者说,他听到的版本,是魏家想让外面的人听到的版本。
真正的内情,恐怕已经被封锁在了魏将军府和皇宫的高墙之内。我放下酒碗,
心里有了一丝不安。事情,似乎脱离了我的掌控。第二天,这种不安就变成了现实。
一队官兵冲进了关山镇,封锁了所有出入口。他们没有穿寻常的兵服,
而是穿着京城禁军的铠甲。为首的,是禁军统领,李牧。一个我曾经的……下属。
李牧翻身下马,径直走到了我的猪肉铺前。十年不见,他已经从一个跟在我身后的毛头小子,
变成了一个眼神锐利,气势逼人的统领。他看着我,眼神复杂,有震惊,有疑惑,
还有一丝……不易察 ઉ的恐惧。“萧……萧师傅?”他试探着开口。我擦了擦手,
点了点头。“李统领,好久不见。”他身后的禁军士兵都愣住了。他们的统领,
竟然对一个边陲小镇的屠夫如此客气。李牧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平复自己的情绪。
“您……还活着。”“侥幸。”“魏家……”他欲言又止。“怎么样了?”我替他问了出来。
李牧的脸色变得凝重,他压低了声音:“魏昂在寿宴上献刀,陛下看到刀柄下的密印,
当场变了脸色。”“然后呢?”“陛下什么都没说,只是夸了魏家几句,
然后就带着刀回宫了。”李牧的眼神里透出深深的困惑,“第二天,陛下就下令,
封魏勋为‘护国大将军’,赏金千两,赐名马,赐府邸。魏家现在……圣眷正浓,如日中天。
”我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这不是我预想中的“九族消消乐”。这是一场……捧杀。
皇帝没有当场发作,反而大加封赏,这是最危险的信号。他不是不怒,而是怒到了极点。
他在等,等一个将魏家连根拔起的机会。而我,这个本该“死去”的人,突然出现,
就成了他手中最锋利的那把刀。李牧看着我,终于说出了他此行的目的。“首领,陛下有旨。
”他顿了顿,一字一句地说道,“请您……归位。”猪肉铺外,寒风呼啸。我知道,
我在这个小镇的安稳日子,到头了。4回到京城,恍如隔世。十年的时间,
足以让一座城市的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朱墙碧瓦依旧,但街道上的人,店铺里的招牌,
都透着一股陌生感。我没有直接进宫,而是被李牧带到了一处位于皇城脚下的秘密据点。
这里是影刃卫的总部。踏进大门的那一刻,所有正在训练的影刃卫都停下了动作,
齐刷刷地朝我看来。他们的眼神里,有好奇,有审视,也有不服。也是,我消失了十年,
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个传说中的“前任首领”。一个穿着黑衣的年轻人走了出来,
他比李牧更年轻,眼神也更桀骜。“你就是萧山?”他上下打量着我,毫不掩饰自己的敌意,
“听说你在北境杀了十年猪?”我没理他,径直往里走。他伸手拦住了我。“总部重地,
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想进去,先问问我手里的刀同不同意。”“你是谁?
”我终于正眼看他。“影刃卫,代首领,林枭。”“代首領?”我笑了,“我还没死,
谁给你的资格?”林枭脸色一变,手已经握住了刀柄。“十年不见踪影,谁知道你是人是鬼?
陛下只是让你回来,可没说让你继续当这个首领!”“让开。”我的耐心正在耗尽。
“除非你从我身上跨过去!”话音刚落,他的刀已经出鞘,快如闪电,直刺我的咽喉。
周围的影刃卫都屏住了呼吸。我没有动。就在刀尖即将触碰到我皮肤的那一刹那,我出手了。
没有人看清我的动作。他们只听到“当啷”一声脆响,林枭的刀已经脱手飞出,
插在了远处的柱子上。而我的手,正掐着他的脖子,将他死死地按在墙上。
他引以为傲的速度和力量,在我面前,就像三岁孩童的玩闹。
“你……”林枭的脸涨成了猪肝色,眼神里满是惊恐和难以置信。我松开手,
任由他瘫软在地。“杀猪久了,手法是有点生疏。”我捡起地上的一片落叶,在指尖转动,
“但杀人,还没忘。”整个院子,鸦雀无声。再也没有人敢拦我。
我一路走到了总部的最深处,那里有一间只属于首领的密室。推开门,里面一尘不染,
显然每天都有人打扫。桌案上,放着一把刀。我那把被魏昂抢走的刀。它被擦拭得锃亮,
玄黑的刀身在烛光下泛着幽冷的光。我走过去,握住刀柄。熟悉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
仿佛我这十年失去的东西,在这一刻都回来了。我在密室里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
李牧来了。“陛下要见您。”5御书房。十年未见,皇帝的鬓角已经有了些许白霜,
眼神也比从前更加深沉,充满了帝王的威严。他坐在龙椅上,静静地看着我,良久没有说话。
我也没有说话,只是单膝跪地,行了君臣之礼。“起来吧。”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谢陛下。
”“十年了。”他走下龙椅,来到我面前,“你为什么不回来?”“臣以为,臣死了,
对陛下,对朝廷,都是最好的结果。”“最好的结果?”他忽然冷笑一声,
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怒火,“最好的结果,就是让魏勋那样的奸佞小人,
爬到朕的头顶上作威作福?最好的结果,就是让朕的影刃卫,变成一群只会争权夺利的废物?
”他一脚踹翻了旁边的香炉,里面的香灰撒了一地。“萧山!你知不知道,这十年,
朕是怎么过来的!”我沉默不语。我知道。魏勋是军中元老,门生故旧遍布朝野,
这几年更是权势滔天,隐隐有功高盖主之势。皇帝想要动他,却苦于没有兵权,投鼠忌器。
而我,他曾经最信任的刀,却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死”了。他的愤怒,我理解。“当年,
是臣无能,任务失败,累及同袍。”我低着头,“臣罪该万死。”“朕不要你死!
”他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朕要你,把影刃卫给朕重新捡起来!朕要你,
把那些藏在暗处的蛀虫,一个一个,都给朕揪出来!”“魏家,就是第一个。”我抬起头,
迎上他的目光。“臣,遵旨。”“你的刀,朕给你拿回来了。”皇帝的语气缓和了一些,
“魏昂那个蠢货,还真以为朕喜欢他那份‘寿礼’。朕一看到那把刀,就知道你还活着。
”“陛下为何不当场发作?”这是我最大的疑惑。“当场发作?”皇帝冷哼一声,
“那岂不是太便宜他们了?朕就是要让他们在最得意的时候,从最高的地方,狠狠地摔下来!
”“魏勋老谋深算,这些年,他暗中结党营私,甚至和北狄眉来眼去,朕早就想动他了。